交通安全专题 >正文

盗窃犯躲抓捕逆行撞警车 今被判刑20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8日 15:48   北京晚报 字号:

  本报讯 (通讯员王悦) 今天,19岁的河北人刘超因盗窃14起,并且在高速公路上逆行15公里逃避警察抓捕,被丰台法院以犯盗窃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4000元。

  2006年12月23日11时许,刘超在京开路驾驶盗窃所得金杯车,为抗拒抓捕,撞断榆垡收费站栏杆,驾车闯入京开高速路逆行15公里。刘超在驾车逃跑过程中冲撞对其进行拦截的警车,造成两辆警车损坏。J161

(编辑:阿东)

转发此文至微博 | 评论() | 打印此页
看完该新闻后,你的评价是:
支持
好文章
枪稿
雷人
无语
标题党
发表评论: 登录名 密码

新浪汽车|汽车生活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