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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内空气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4日 11:06   中国汽车报 字号:

  日前,国家环保总局发出了关于征求《车内空气污染物测量方法》意见的函,并向国家发改委、交通部等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各地环境保护局、部分省环境监测中心及36家汽车企业征求书面修改意见。

  千呼万唤

  近几年,我国关于车内空气污染影响驾乘者身体健康的纠纷和诉讼案件时有发生。车内空气污染问题之所以越来越受到关注,其主要原因,一是社会公众的环保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断提高;二是消费者对汽车舒适性和感观的要求越来越高,车内设施的装饰材料更多,车厢密闭性更强,因而更易聚积污染物;三是个别汽车生产和装饰企业为降低成本、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采用一些质量不高甚至对人体健康有害的劣质材料,加剧了车内污染。

  由于国内相关的车内空气污染物浓度控制标准缺失,有关部门在处理相关纠纷时缺乏法律依据,无法保护消费者权益。

  困难重重

  2004 年7 月,国家环保总局在北京组织召开了“国家标准《车内空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及测量方法》开题报告专家评审会”。认可了标准工作组初步确定的采样和测试方法,并建议在确定统一检测方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大批量的数据采集工作。

  《车内空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及测量方法》标准迟迟不能出台,原因之一是目前国内外尚无关于车内空气污染控制的强制性标准或法规,没有现成范本对照。德国汽车企业如大众,有自己的测试方法,而日本企业则按照日本自动车工业协会制定的《车内VOC 试验方法》和《降低车内VOC 自主行动》执行。

  此外,车内空气污染涉及因素很多,包括车内非金属构件及材料、车辆行驶状态、车外环境空气质量、汽车尾气、乘员带入等。因此确定有效、可行的测试方法有很大困难。

  本次公布的《车内空气污染物测量方法》为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目的是在此测量方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大批量的数据采集工作,为国家标准《车内空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及测量方法》确定限值提供支持。

  任重道远

  在国家相关标准制定期间,社会各方对车内空气质量继续给予关注,一些机构的抽查检测报告不时公布。同时,汽车生产企业也在按自己的方式对车内材料污染物加强控制。

  3月31日,本报广州首席代表处在广州组织召开了2007首届汽车材料环保(广州)研讨会。广州本田、东风日产乘用车、广州丰田以及协办此次会议的SGS通标公司代表除了交流各自企业在提高材料环保性能方面所做的工作外,还对国家相关标准的制定进度、内容及未来可能产生的影响十分关注。

  企业代表也纷纷表示,国家标准的制定对企业来说更多的是导向意义,真正提供绿色环保产品还要靠企业自身严格的产品标准和措施。因为,第一,目前公布的只是车内空气污染物测量方法的征求意见稿,最终确定车内空气污染物限值尚需时日。第二,国家标准的限值将来是以大多数车型能达到的水平为基准,还是完全按照毒理学和病理学的安全剂量为标准尚不确定。第三,目前国家相关部门组织制定的标准仅仅是关于车内空气污染物的,除了有毒气体,车内材料还有其他的有害物,如某些重金属等通过皮肤接触危害人身健康的组分,因此,企业应该在材料方面进行更多的研究,执行更广范围的标准。(宋凤珠)

(编辑:叶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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