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消协发布了2006年汽车投诉统计,汽车投诉案件达7761件,同比增长15.9%,排名增长速度第三位。在汽车产品投诉中,汽车质量问题成为汽车投诉的重点,占5276件,接近汽车投诉总量的7成。调查显示,12万元以下车型投诉比例占调查总量的77%,经济型车和合资品牌车逐渐成为投诉重点。
在中消协公布的数字中,因汽车质量问题引起的投诉占到了总量的68%,接近7成比例,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因为汽车质量问题与经销商和厂家对簿公堂。此外,一些汽车因产品质量问题屡遭投诉后,厂商没有积极地进行回应,并且还有汽车经营者在销售过程中利用自身优势,隐瞒部分产品的信息和问题,不主动召回问题车,这也使得更多的消费者在同样的质量问题上进行投诉。
专家表示,近年来我国汽车行业蓬勃发展,汽车以惊人的速度走入寻常百姓家,各种新车频频上市,但大范围、高速度的车型更新和扩产也让部分车型在质量上埋下问题隐患。
目前我国市场拥有庞大的汽车4S店及维修保障设施,但由于相关法规不健全以及一些惟利是图的汽车公司依靠信息不对称等条件欺瞒消费者,汽车服务领域仍然存在不少问题,这也是消费者投诉的重灾区。此外,汽车经销商隐瞒车辆信息、销售瑕疵车、售后服务不诚信以及销售欺诈等也是汽车消费弊端的主要表现。
专家表示,目前服务领域内的这些弊端主要是法律法规不配套导致的,目前只能依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条款对汽车类产品消费进行判定,但对于如“保修期内修不好只能自己掏腰包、相同故障连续修理8次不好只能继续修”这样的问题,《消法》没有解决之道。如果汽车“三包”规定能够顺利出台,汽车召回制度能得到厂家的主动执行,国内有关汽车消费的相关法律能够完整建立起来,这些弊端将迎刃而解。(沈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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