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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起全国将统一驾照考试内容和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6日 09:36   新闻晨报 字号: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昨天,公安部公布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并于2007年4月1日起施行。按照该规定,驾照考试科目内容及合格标准将全国统一。

  新修订的《规定》中分别对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中的法规考试、桩考和路考三项考试科目及其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

  在科目一的法规考试中,考试题库的结构和基本题型由公安部制订,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建立本地的考试题库。

  科目二的考试项目包括: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通过单边桥、曲线行驶、直角转弯、限速通过限宽门、通过连续障碍、百米加减挡、起伏路行驶。科目二考试应当先进行桩考。桩考未出现扣分情形的,补考或者重新预约考试时可以不再进行桩考。

  科目三即通常所谓的路考,基本项目包括: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变更车道、通过路口、靠边停车、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

  科目二、科目三考试采取必考项目与选考项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考项目根据不同车型随机选取。

  修订后的《规定》中明确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全责或者主要责任以及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等4种驾驶员不得申请增驾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准驾车型。

(编辑:hhau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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