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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出口实行许可证制 出口车商将洗牌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4日 08:30  每日经济新闻

  商务部、发改委、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2006年12月31日联合发出通知,决定从2007年3月1日起,对汽车整车产品(包括乘用车、商用车、底盘及成套散件)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同时对汽车整车生产企业实行出口资质管理,对汽车出口经营企业实行生产企业授权管理。业内认为,出口汽车企业将面临洗牌局面。

  “这些规定对长城来汽车来说构不成限制,对出口能力强的企业是一种扶持。”长城汽车新闻发言人商玉贵表示,3C认证及建立主要出口市场的销售服务体系长城一直在进行,目前其在中东的4S店已建成,各个已进入的市场都建立了完善的销售服务网络。因此他认为此通知的条件相当宽松,目前一般企业都能达到要求。“不过,对于那些单做出口贸易及没有海外服务网络的小企业影响较大,”商玉贵认为,通知中明确要求建立较完善的服务体系,而上述企业只做整车出口,不能满足海外市场对服务的要求,他们有可能在今后遭到市场淘汰。

  事实上,入世5年来,中国汽车工业得到了长足进步,近几年汽车出口特别是轿车出口增长迅猛,但是问题也比较突出。我国出口的汽车以中低档为主,主要面向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大部分出口企业并没有明确的出口战略,海外销售服务体系不完善,导致国产汽车出口批量小,远未形成规模。五部委此次提高汽车出口门槛,将有一大批资质差的企业被淘汰出局。

  据悉,为了实现平稳过渡,2007年汽车生产企业向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申报截止时间为2007年1月15日,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向商务部申报截止时间为2007年1月22日,商务部、发改委、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将于2007年2月公布2007年度《符合申领出口许可证条件企业名单》,2007年3月1日起执行。(熊国志)

(编辑:张效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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