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2007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从此,汽车品牌授权专营店成为国内汽车销售的唯一“正牌”渠道。厂家可以对经销商名正言顺地行使生杀大权,经销商也必须俯身接受厂家管理。PK了多年的产销双方似乎输赢已定。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
在品牌管理办法即将实施之时,产销冲突再次引爆。本该俯首听命的经销商率先发难,厂商随即使出浑身解数誓要杀一儆百。2007年产销关系在对抗声中再开新局。
产与销相生相克其实早有因果。
所谓相克,根源在于双方利益中心不同。全球汽车企业销售体制无外乎两种:产销分离型与产销结合型。产销结合型即指生产与销售由同一核算公司(法人)的不同职能部门负责。在公司运营规模较小时,采取产销结合型运作方式,便于集中管理,对资金需求也相对较小。而产销分离型,则是生产和销售分别由两个不同的公司(一般都是独立法人)独立核算,生产公司负责生产,销售公司负责销售及售后服务。
当企业生产规模扩大,品牌价值显现,市场竞争由产品导向性向销售导向性转化时,厂商就需要对销售服务体系进行改良。产销分离有利于企业专业化运作,顺利实现以销定产,目前大多数汽车企业采取的都是产销分离模式。当然,由此而来的风险是,沟通成本增加,关系协调更为复杂。
而另一方面,从单打独斗到联合出击,厂家也认识到,他们只有借助经销商,才能广泛获得消费者的满意度和忠诚度;而在诸如对抗、抵制、反水、买断的游戏中,经销商也明白,优质品牌的利润诱惑难以抵挡。
其实,决定产、销关系走向的因素很多:包括品牌知名度、销售利润率、产品走货速度、渠道管理法则……每一个市场因素变动都可能引发产销双方力量强弱对比变化。政策、法规等非市场因素只是一定程度上行使了催化的作用而已。
摩根士丹利在最新报告中称,2007年中国汽车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国内外汽车企业将催生更多品牌及车型,汽车产量将有大幅上升,同时总体利润仍旧低迷。和平年代,产与销可以是共荣共生的掘金伙伴;战争年代,他们也许注定是一边并肩作战,一边争吵不休。(汪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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