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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厂家授权难卖车 12月31日成为经销商生死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4日 06:48 华商网-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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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4月1日,国家商务部正式颁布了《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一规定曾在进口车领域掀起了一场销售网络的变革。伴随着“授权代理”制的推行,进口车领域水货车商越来越少,市场秩序得到了规范。而眼下,《办法》又将在国产车销售体系再次显示它的威力:根据要求,原有的汽车经销商需要按照“新规”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申请转为汽车供应商授权的品牌经销商,而这也意味着未获汽车厂家确认授权的经销商将无法继续售车。其最后期限将延至今年12月31日,也就是说对非授权汽车经销企业来说,“生与死”的选择已经摆在了面前。

  ■困境

  未授权车商面临出局

  根据《办法》的相关规定,原有的车商需要按照“新规”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申请转为汽车供应商授权的汽车品牌经销商。由于该新政中规定所有汽车将实行品牌服务,因此汽车品牌经销商还要严格执行汽车供应商制定的价格和服务收费标准。

  除此之外,新政还明确对汽车品牌经销商申请人的资质进行了限定:其必须符合汽车供应商的网络规划并已获得其品牌汽车销售授权,外商投资设立汽车品牌经销商除符合上述资质外还应当符合《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业界人士告诉记者,这一“门槛”其实不低,事实上意味着那些没有取得厂家授权的二级、三级经销商和多数没有实力的经销商将面临出局,“简单来说,就是明年没有取得品牌认定的车商将无法开出销售发票。这对他们来说是致命的。

  ■出路

  退市、二级挂靠、重新申请授权

  眼下,摆在未获授权的汽车经销商面前的路只有两条,要么“退市”要么成为一级经销商下属的二级经销商。据业界人士透露,目前已经获得授权的车商都在大力发展下属网点,“不过不同厂商的做法各不相同,有的厂商是直接帮助二级经销商到商务部备案,这样二级经销商就有了开票资格,有些二级经销商则只能到一级处拿车,开票是以一级代理商的名义。”

  和对进口车销售体系的荡涤作用类似,《办法》的出发点还是在于保护消费者利益,杜绝汽车销售的中间环节,减少许多不必要的销售成本。据悉,目前商务部正推进品牌经销商的授权认定工作,部分获得授权的经销商名单正陆续出现在商务部网站上。

  ■经销商

  新规有助于品牌统一形象

  成都吉翔雪佛兰市场总监杨舒:在成都还有很多没有取得厂家授权的经销商在进行整车销售,《办法》的实施使得这些经销商必须寻找新的生存之道,厂家和已经取得了授权的经销商将联合解决由此带来的区域销售的一些变化。新规定的实施肯定会有助于汽车品牌统一形象的问题。

  一位

上海汽车经销商表示,这对厂商有利一面不言而喻,原来在进货数量控制及进货品牌控制上完全自主的汽车经销商,今后将完全受制于厂商的政策。就连近年来兴起的4S店也是如此。不过他认为对于经销商来说,所带来的影响要等具体实施看。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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