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10月18日,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重要事项公告,称5万余辆“问题”福克斯召回费用预计将达2868万元。新华社 发
汽车召回制度发布和执行整整一年了,据质检总局发布的召回信息显示,召回制度公布一年以来,各个厂商主动实施召回58次。但这只是冰山一角,还不包含各种隐性召回。
这个数据高不高?相当高!制度严谨、市场发达如美国,实际召回案例却极少。怎么在中国会出现一年高达50多次的召回?分析下来,可能的原因会有两个,一是中国汽车市场的产品质量不稳定,存在较大隐患,急需全面提高。这点相信不仅仅是厂商不认同,消费者和我们也不这么认为。市场竞争的激烈,新车频发,现在汽车质量即使没有与国际同步,也是达到了相当接近的水平。
如果不是第一点,那么高频率召回最可能的原因就是现在的汽车召回成为厂商们的作秀工具,很多时候“汽车召回”变成了“汽车照会”,时不时向消费者照会一下:“我们的质量是有很好监督的,并且遵守国家的规章制度。”大家可以去留意一下,召回的车辆问题经常是不痛不痒,并且很容易解决。
“即使召回,并不会进行任何惩罚”,一个行业人士道出了其中的关键,“召回即为结果,中间没有任何监督。”仔细研究《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所有条款里果然没有明确规定对召回行为进行任何的惩罚,估计规定本意是担心厂商们不会去召回,却没有想到现在是动不动就召回,这么好的宣传方式,反正免费,不用白不用。唉,好好的一个制度进入中国,我们只猜对了开头,却没猜到这样的结尾。(周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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