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公布交强险责任限额专题 >正文

保监会出台新规定 违规经营交强险将吊销执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1日 08:23   京华时报 字号:

  本报讯 (记者李英辉) 保险公司在经营交强险的过程中,如果被发现有违规行为,将可能会因此而被吊销经营牌照。保监会昨天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及商业机动车保险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保监局从即日起严查交强险、商业车险经营。

  保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交强险要重点查处费率、手续费和理赔三个环节的问题,具体包括:不执行交强险基础保险费率和统一条款的;不据实列支或超规定标准支付交强险手续费的;在交强险理赔中拖赔、惜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商业车险要重点查处手续费、退费、理赔和应收保费四个环节的问题,具体包括:不据实列支车险手续费的;违规批单退费的;理赔环节“跑、冒、滴、漏”的;虚列应收保费的。对于违规机构,要依法采取“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限制业务范围”、“吊销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等行政处罚;对于违规责任人要依法采取“责令撤换”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上级公司有关责任人责任;各保险公司要对有关分支机构和人员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编辑:桑之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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