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心城区今后可能控制小汽车数量
新快报讯 (记者 廖颖谊 实习生 吴晓璇) 根据最新公布的2005年广州市居民出行调查结果显示,在被调查的8024位私家车主中,有67.7%的人对道路拥挤收费的交通疏解方法表示反对。而广州市规划局副局长周鹤龙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为了更好地使用道路空间资源,今后将通过多种手段来控制中心城区小汽车拥有总量,必要时在交通特别拥挤区域有选择地实施通行收费制度。
必要时开征交通拥堵费
根据昨日公布的《广州城市交通发展纲要(草案)》(以下简称纲要),2005年广州市人均GDP达到6500美元,达到中等发达国家和地区水平,机动化交通需求增长迅速,小汽车进入家庭开始步入了高速发展阶段。2005年全市机动车拥有量177.4万辆,其中小客车54.3万辆,摩托车为100.5万辆,比十年前翻了一番。由于禁摩措施的实施,道路交通方式正从摩托车时代向汽车发展逐步演变。预计至2010年,广州市机动车拥有量将达到230万辆左右,2020年将达到350万辆左右。
如此快速的小汽车增长速度与纲要中提出的大力发展公交优先之间是否存在矛盾?在昨日召开的有关新闻发布会上,周鹤龙表示,城市机动化是一个不可避免的趋势,这种机动化包括了公交、交通轨道和小汽车,其中小汽车的拥有量与城市规模、城市本身空间资源有关,今后广州将充分考虑路网的情况,研究怎样使用各种方式来平衡交通流量,满足基本的交通需要,在小汽车问题上,将以保证道路能有可接受的速度的前提下,使行人和车辆均能合理分配使用道路资源,“在必要时是要限制小汽车的发展的,其中或许也会效仿别的一些城市开征交通拥堵费。”
城中心控制小汽车总量
广州市规划局局长潘安还提到,预计到2020年市区的机动车拥有量将达到250万辆,占全市交通量的70%。“我们在制定规划的时候已经对小汽车预留了一定的空间。”
据潘安介绍,纲要中明确提出的合理的小汽车引导发展政策,是指在中心城区控制小汽车拥有总量,通过停车位供给总量控制、停车收费政策和拥挤收费等手段,对小汽车交通实行相对从紧的管理政策;而外围城区根据道路资源和环境容量对小汽车交通实行适度调控政策,适当放宽小汽车空间。坚持“用者自负”原则,对小汽车使用实行分时、分区有弹性的限制管理,必要时在交通特别拥挤区域有选择地实施通行收费制度。新市区、新城和其它新城镇规划建设中,以较高标准配置道路和停车设施,以适应未来市民对小汽车发展的需要。不同区域制定不同的停车设施配建标准和停车服务价格,同时推行分时段停车费率制度,调节道路交通负荷的时空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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