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蔡文清于建) 近几天,做生意的王先生接保险公司推销车险的电话都接怕了:“每天要接二三十个,经常是刚挂断一个又来一个。”让王先生奇怪的是,这些保险推销员是从什么地方得知自己车档案信息的呢?
王先生是去年9月21日买的车,今年车险快到期了,他正琢磨着到哪儿去上保险,好像有人散发通知似的,突然有一天,保险推销员的电话接连打了进来,热情地向他推销各类车险,“就这几天的车险推销电话少说也有一百多个,这些人将我车的档案情况摸得一清二楚,我很奇怪,这是我当初在车管所填写的内容,怎么会到保险公司手里呢?”一个推销员最终说露了嘴,透出是“车管所告诉他们的”。
王先生很是气愤,他找到当初为自己办理新车登记的车管所,工作人员语气肯定地告诉他:“车管所绝对没有出售车主信息。”王先生告诉他,自己一天到晚忙着接这些电话,生意都受影响了。
记者就此问题向北京车辆管理部门询问,得知此前已有规定,车主的个人信息是不能随便向外透露的,但王先生遇到的情况有人也反映过,具体原因还在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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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公民个人信息侵权
今天上午,针对此事,记者采访了北京天坛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宋绍富。宋律师说,非法收集、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属于侵权行为。“隐私权”属于公民人身权利的一种,与其他人身权利一样受法律的保护。公民对自身的权利享有处置权,其他任何人无权代其行使此项权利。
宋律师还表示,在王先生反映的情况中,仅靠一个推销员的指证很难认定侵权行为的成立。宋律师说,在这个信息时代,一方面个人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另外有关单位也有责任不得将客户信息泄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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