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内的保险公司虽然推出了玻璃险,但几乎没有对使用什么样的玻璃胶给出指示和要求,只是核定了胶钱和工时费。这就导致了一个问题,在没有安装用胶要求和给定的用胶赔偿下,实际操作的维修店,往往会寻求成本最低的胶,来达到利润的最大化。而这最大化的利润却给车主带来了巨大的安全隐患。
我们可以参考一下美国的汽车玻璃保险系统,除了为车主提供一个经过认证,并拥有资质的安装服务网络供车主方便选择(这种汽车玻璃安装服务网全美也就几家而已)。同时,对安装用胶有严格的安全标准限制,除了比较通用的FMVSS2120(防止玻璃飞脱)、FMVSS208(支撑气囊工作)标准外,有些保险公司甚至要求采用通用汽车公司GM365-2M 或福特汽车公司WSB-M2G316 B等这些更高的原厂标准。
采用更高汽车玻璃胶的标准,就意味着赔付成本的提高。当然也不能说美国的保险公司都在考虑车主利益,而放弃商业利润。事实上,除了政府管制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绝大部分保险公司都相信,汽车玻璃胶赔付成本提高一点点,可以降低今后由于玻璃安全问题,导致人员伤亡而引起的巨额赔付,他们称这种情况为二次赔付或二次事故,也就是不仅会因为玻璃出了事来换玻璃,而且会因为玻璃更换而引起更大的事故,那样的话商业损失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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