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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出租汽车行业今起取消三项行政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1日 09:36   新闻晨报 字号:

  □记者殷正明

  晨报讯 从今天起,向出租汽车企业和司机收取的“车辆营运资格证工本费”、“驾驶员营运资格证工本费”和“无人看守铁路道口监护费”

  等三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已被取消、停止征收。

  昨天上海财税网上刊登了市财政局和市物价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公布本市取消、保留涉及出租汽车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

  通知中说,取消和停止向出租汽车企业和司机收取的以上三项收费。

  本市保留涉及出租汽车行业养路费、机动车号牌等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这些项目包括养路费、贷款道路建设通行费、教育费附加、河道修建维护管理费、机动车管理收费、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含临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费、计量器具检定和企业注册登记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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