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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尾气污染 广州提前执行机动车排放国Ⅲ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1日 09:31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广州八月三十日电  广州市环保局、质监局、公安局等五个部门今日联合发布公告,从九月一日起,广州执行第三阶段国家机动车污染排放标准

  由此,九月一日起,广州将对凡是不符合国Ⅲ标准的新车型不予登记、上牌。目前,广州市提前实施国Ⅲ标准的相关准备工作已就绪,即将在十个加油站提供符合国Ⅲ标准的车用燃油,并将根据新增车辆的需求,逐步增加供应量和供应范围。

  国家预定二00七年开始实施国Ⅲ标准,广州将此时间表提前,显示对改善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的决心和信心。

  据了解,广州市机动车拥有量年均增幅已超过百分之十二,目前全市机动车拥有量超过一百八十万辆,每天有四、五百辆新车上牌,机动车排气污染对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造成极大压力。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属于近地面低空排放,极易对人群产生直接的污染影响,尤其在老城区,机动车排气污染更为突出。

  研究证明,国Ⅲ标准汽车的单车污染物排放量比国Ⅱ标准汽车平均减少百分之五十以上。《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指出,提前执行国Ⅲ标准,并按照国Ⅲ标准配套车用燃油后,广州市到二0一0年可削减氮氧化物排放量四点二万吨以上。

  下步,广州将强化机动车源头污染控制,进一步加大机动车路检、抽检力度,整治冒黑烟车辆,对高排放车辆实施重点控制,促使高排放车辆自觉淘汰更新。(文 王华 赖国辉)

(编辑:孙凤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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