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获悉,“汽车产业结构调整细则”将在近日出台。据有关人士透露:即将出台的“细则”原则是严控新上项目,强化落实《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强调企业自主发展,促使汽车产业的组织结构、产品结构、技术结构趋向合理,使汽车产业向健康的方向发展。
记者还了解到,“细则”将结构调整作为核心内容,提出了一系列的解决措施。主要措施有:一、为推动自主品牌的建设,对新建企业、跨类生产企业提出了自有商标的要求。二、鼓励发展大型集团,提倡企业间的联合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三、鼓励发展节能、环保汽车,缓解社会性突出矛盾。四、支持企业自主创新,为企业自主开发创造条件。五、严控新上项目,提高企业生产准入门槛。六、对产能严重过剩的厢式车、自卸车等改装车,两年内不再批新项目。不仅如此,“细则”还根据当前汽车产业发展的需要,对《汽车产业发展政策》的部分内容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3月12日,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明确汽车为产能过剩行业之一。然而,对汽车产能过剩始终有人表示怀疑。据悉,“细则”出台后,政府有关管理部门会对此进行明确解释。
据记者了解,2005年下半年,国家发改委工业司曾牵头对汽车行业的产能进行了专项调研。结果表明:2005年我国汽车行业产能利用率为71.52%,其中轿车行业产能利用率为72.45%,低于工业发达国家产能利用率。根据国外产能利用率标准指标,其正常值一般应在79%~83%区间内。
由于汽车产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又对其他相关产业有巨大连带作用,这些都增添了各利益主体间关系的复杂程度,所以需要长时间的相互协调,“细则”因此一直“久拖未出”。(作者:陈静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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