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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购车将实行实名制 非实名车3个月后将注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4日 07:35   北京晨报 字号:

  晨报讯(记者 张涵)如果您购买机动车时使用的不是自己的身份证,您需要在3个月内将车转到自己的名下,否则车辆将被撤销登记,成为黑车。昨天市交管局发布《关于加强机动车登记管理的公告》,机动车登记必须使用车主自己的身份证明,据了解此举是为了防止有人因丢失身份证无辜“背车”。

  《公告》指出,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管理,保障机动车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凡租用、借用他人身份证明办理机动车登记的车辆所有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与车辆登记所有人联系,并到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办理转移登记。逾期不办理的,经查证属租用、借用他人身份证明办理机动车登记的,市交管局将依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撤销机动车登记。

  对此,市交管局车管所的有关负责人表示,在最近一段时间,尤其是在去年市交管局开始给非现场违法的司机邮寄违法告知书后,发现有一些人是使用他人身份证明购买的机动车,出现了车的实际所有人与登记所有人不符的情况。

  记者了解到,由于2005年以前外地户口在北京买车不能上牌照,所以本市居民中诞生了不少以替人上牌为业按月收取买车人“租金”的背车一族,产生了大量非实名车辆。还有部分不法分子利用捡来或者偷来其他人的身份证为他人购买二手车,意在发生重大事故后逃之夭夭,这种行为也使不少毫不知情的“背车”人吃上了莫名其妙的官司,机动车实名制在吃过亏的人群中呼唤已久。

(编辑:大海深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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