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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推汽车出口新政 部分企业将被禁止出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1日 09:24  新京报

  大约3%的出口小企业将会被禁止从事汽车出口贸易

  正在急剧上升的中国汽车出口很快将面临一次变革。继今年初联手发改委、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联合规范摩托车产品出口秩序之后,商务部将再次牵头把规划机电产品出口的另一把“火”烧向汽车整车行业。

  新政将以摩托车出口政策为样板

  “这次我们讨论的《关于规范汽车出口秩序的通知》(草案),将直接借鉴摩托车出口的管理机制,来规范和完善汽车出口秩序。”在上周四,由商务部召开的一次内部会议上,主持会议的商务部官员向在场的各企业老总们说道。“这个文件将以今年初刚出台的摩托车出口新办法为参照,进行制定。”记者从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高级工程师傅培昭处也证实了这一点。

  在8月17日召开的这次内部会议上,决定对整车产品生产企业实行出口资质管理,同时还对汽车整车产品出口经营企业实行生产企业授权经营管理。

  从类似的新办法———《关于规范摩托车产品出口秩序的通知》来看,要想获得汽车出口资格,首先必须通过国家发改委汽车生产准入考核并已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公告,同时要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和ISO9000等国家承认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资质条件。

  此外,准出口政策资质条件还将包括:出口企业在海外市场的售后服务体系和维修服务能力、汽车整车产品上一年国内市场销售数量和最近2年出口量等等。

  低价竞争令出口秩序混乱

  截至今年上半年我国汽车产品出口企业已超过11000余家,企业平均出口额不到100万美元。而在2005年,整车出口企业更是多达1025家,其中出口额1亿美元以上的企业仅有两家,出口额在1亿美元以下、3000万美元以上的也只有8家;其中超过600家企业出口在10辆以下,更有160家企业仅出口汽车一辆。

  为此,在讨论的《草案》中还特意强调了汽车出口企业其整车产品上一年国内市场的销量不得低于一定数量。

  部分企业代表认为,该《草案》门槛过低不易对出口企业产生实质性影响,建议适当提高门槛,加大力度。“大企业实力较强,认为文件力度不够大,但我们同时也要兼顾那些小企业的利益。”上述官员进一步补充说:“这个文件并不会对整个出口产生什么危害,对97%的企业不会有什么冲击。只有那些散、乱、差,大约3%的出口小企业才将会被禁止从事汽车出口贸易。”

  ■链接

  售后服务是软肋

  价格是一个因素,而汽车出口面临的更为突出的问题则是售后服务欠缺。“很多企业就是一锤子买卖,有些外贸公司也是‘有一单做一单’,根本没有售后服务可言。”商务部的官员介绍说,很多汽车企业把产品出口到国外之后,部分产品质量不佳,加上零配件供应不上,产品维修不及时,售后维修服务网络不健全等,导致中国汽车品牌在海外市场上的影响非常不好。

  “汽车毕竟不像其他产品,它具有很强的流通性,一旦坏了谁都看得见。”在傅培昭看来,目前这些散乱无序的出口行为,已经影响了中国汽车的品牌形象。因此,完善的营销服务体系和售后服务网络,正成为新政应该首要解决的问题。

  商务部机电和科技产业司副司长张骥认为,要保持汽车出口的良好势头,一定要不断提高质量、加强售后服务,创造一个良好的出口环境和秩序。

  本报记者 魏学珍

(编辑:赵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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