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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车特征关税遭遇多事之秋 《办法》缓期两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 09:20  中国经济时报

  7月初,海关总署和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原定于2006年7月1日起实施的有关整车特征的进口价格百分比界定标准以及有关汽车总成?系统?特征的A、B类关键件的区分标准,推迟到2008年7月1日实施。

  这一变动,让许多业内人士感到吃惊。一位长期关注《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业内专家对记者表示,推迟实施的做法有可能是中国与欧、美相互妥协的结果。

  《办法》实施 中欧矛盾凸现

  2005年4月1日,由海关总署、商务部、财政部和发改委联合发布了《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其中规定了构成整车特征的三个标准,一旦达到标准,进口零部件将按照“整车标准”课以更高税率。

  实施该《办法》的目的,首先是防止轿车制造商以零部件的形式进口整车,以避免缴纳对进口整车征收的关税。另外,可以通过《办法》引导外国汽车制造商在中国建立研发基地,将关键零部件技术引进国内,使国内企业获得真正的技术支持。

  中国汽车工业咨询公司首席分析师贾新光认为,《办法》是保护中国汽车工业发展的一个技术壁垒,使那些不想在中国进行本地化生产的企业失去竞争力。“办法细则对整车特征的认定及总成的认定相当细致明确,对责、权、利的规定也很清晰,外国汽车企业要想钻空子的话,几乎不可能,除非铤而走险。”

  然而,《办法》出台不久,欧盟、美国就表示了强烈不满,欧盟对《办法》实施以后的抱怨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是本土化率短期内达标有困难;二是报关和通关的手续太过复杂。

  事实上,《办法》的实施,的确对部分企业产生了巨大影响。一类是生产高档产品的合资企业,例如奔驰宝马。另一类则是没有固定产品,没有加工能力、规模很小,甚至没有像样的厂房,仅靠KD维持生存的小企业。

  据了解,一旦实施《办法》中“进口零部件不得超过60%”的规定,那么国产化率达不到60%的将按照25%的整车关税征收,达到60%的,则按照10%的零部件进口关税征收。贾新光表示,对于汽车生产厂商来说,尤其是刚刚进入中国的厂商,或者对某些国产化率低的车型而言,这个差异是非常重要的,会导致整车厂的生产成本增加,在市场上推出也难有竞争力。

  豪华车企如何应对“整车特征”

  几年前,中国进口汽车关税曾高达80%-100%,而零部件关税则在40%左右。整车与零部件之间的税差使许多合资企业开始选择CKD方式进行生产。另一种情况则是“用市场换技术”,通过购买一定数量的整车或散件,跨国公司转让生产技术。几乎所有合资企业引进车型都要经过CKD阶段,逐步实现国产化。

  此外,本地化生产的成本远高于KD车成本,尤其是奔驰、宝马这样的豪华车,高端性能决定其市场容量比较小,加之很多高端技术的限制,中国尚无能力实现国产化生产,因此,这样的企业只能选择CKD方式,才能降低成本。

  《办法》一旦实施,势必影响这些企业的生产成本。

  从一些跨国公司的动向看,大多数都在采取主动措施,为了在中国市场上更具竞争力,他们纷纷实行生产、采购、人才甚至研发的本土化。

  一汽大众有关负责人曾表示,从成本和物流角度考虑,他们更愿意使用国产零部件。因为进口零部件加上关税、运费等,成本很高,订货周期太长。还有一些合资企业则表示,《办法》的实施对他们影响不大,因为他们中的大多数早就已经实现了60%以上的国产化率。

  对于宝马、奔驰等豪华车企来说,受《办法》的影响相对较大。北京奔驰的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奔驰的科技含量非常高,所以首批国产奔驰采用在中国组装进口件的形式生产,在短时间内无法达到《办法》所规定的国产化率。而《办法》的推迟正好为其提供了相对长时间的缓冲期。

  宝马方面则表示,“推迟两年给了我们更充裕的时间,对于宝马有积极的影响。”但宝马的有关负责人也强调,即使不推迟,宝马也会按照中国主管部门的要求,提高国产化率,在保证全球质量标准的情况下,继续推行本土采购。据了解,2006年宝马在中国的零部件采购金额将从去年的8.7亿元提高到30亿元,供应商将从45家扩展到83家。另外,来自戴克的数据显示,到2008年,戴克在中国的零部件采购金额预计将达到8.4亿美元,比目前增加7亿美元。

  凯迪拉克、VOLVO等表现得很坦然。他们都称,政策的变化不会影响其在中国市场的发展计划,“本土化”策略会按部就班进行。换句话说,他们都在积极应对《办法》实施后将会带来的影响。而“时间”则成为他们实现“本土化”目标的关键因素之一。两年的缓冲期显然可以使他们稍稍喘口气了。

  相互妥协 《办法》缓期两年

  今年3月30日,欧盟、美国常驻WTO代表团大使分别致函中国常驻WTO代表团大使孙振宇,就中国汽车产业发展政策等措施在WTO提起争端解决机制下的磋商请求。4月7日,孙振宇大使分别致函欧盟、美国驻WTO代表团大使,表示中国接受欧盟、美国对我国汽车零部件进口政策的磋商请求。

  虽然,当时业内没有得到进一步的谈判结果,但是,时隔3个月,海关总署等部委联合发布公告称,推迟整车特征关税的实施时间,由原来的2006年7月1日推迟至2008年7月1日。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虽然,我国没有按照原定计划实施《办法》,但是同样没有改变或取消,应该是双方都做了妥协的结果,这样等于多给了豪华车企两年的缓冲期。

  北京WTO事务中心副主任尧秋根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则表示,两个因素促成《办法》推迟,一是这个标准实施后效果并不很好,很多国外企业采取技术手段绕过政策,企业已经把这个政策因素的影响降到最低;二是中国与欧、美谈判的结果。

  《办法》的推迟实施,使中国与欧盟、美国的零部件争端暂时得到缓解。然而,接下来如何发展还是未知之数。不过,有媒体报道称,在推迟实施公告发出的同一天,欧盟驻华代表团传出消息,8月底之前中欧将重新开始谈判,主题则是中国汽车零部件进口关税。

  可见,推迟《办法》并不是中国与欧、美之间博弈的结局,而仅仅是一个开端。(记者 王坤)

(编辑: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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