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客车:征收客车消费税有悖于设定消费税的原则
新消费税政策实施后,对以中巴为主的生产企业冲击较大,特别是对沿海、长江三角洲经济较发达地区的生产企业。牡丹客车的销量也同样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尤其是经济发达地区的政府地方保护意识相对较少,而内地一些欠发达地区则出台了买本地产的客车,可减免养路费50%的土政策,并且税收监管力度较弱,地方保护主义很强,这使得行业内的优势产品难以获得公平的竞争环境。
征收消费税后,势必要提高车价。由于中巴的定位在农村客运市场,遵循让老百姓买得起车、坐得起车的原则。因此,这一产品是微利或无利的产品,征收消费税后,不提高车价,生产成本又没有下降空间,企业只能恶性竞争,这样企业自主创新的能力会大大削弱,新产品也没有持续改进的时间与资金。长此以往,将对国家能源的节约以及环保综合治理工作带来隐患;同时,车价提高,老百姓的承受能力也会大打折扣。
我们认为,征收消费税有悖于设定消费税的原则,消费税是对奢侈消费品征收的一种调节税,而中巴车是生产资料而非消费品,不应当征收消费税。对这种载客运输工具征收消费税,有悖于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框架下,村村通公路、村村通汽车是提高老百姓生活质量的大事,征收消费税只能增加农村的客运成本,增加老百姓的负担。
从人均占有公路面积和人均消耗能源角度来看,中巴客车完全是适合农村载客运输的工具,不会有人买中巴车作为家庭用车,或者作为平时上下班的代步工具。因此,中巴车与SUV、MPV的性质和用途是完全不一样的。(本报记者 姚蔚 采访整理)
宇通客车
客车消费税的征收会使村村通车贵1~3千元。宇通的6600、6606是目前市场上比较畅销的村村通客车。
友谊客车
当然影响很大啦!新消费税一出来,我们的单车成本一下就上去了,销量也受到很大影响。你说向有关部门反映有没有用?我们当然也希望有用了,但我们“人微言轻”,谁会关心我们的死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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