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消费税不调整可能导致轻客退市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刘桓对客车消费税的困惑
4月1日开始实行的新消费税,多少让刘桓这样的税制专家有些困惑。刘桓的困惑来自于新消费税中关于“中轻型商用客车,税率为5%”的政策。
“对于生产工具征收消费税,真是出乎意料。”刘桓觉得中轻型商用客车应该是属于国家从税制上进行保护的产品,而此次却被统一课以5%的消费税,“虽然此次消费税对于大排量轿车的调控非常成功,但对客车而言,很可能就是失败的。”
不能因控制油耗而搞“一刀切”。
“如果国家税务总局出台政策时,是因为考虑到控制中轻型商用客车的油耗才统一征收5%的消费税,那么目前的税收政策很可能收不到应有的作用。”刘桓担心新消费税的效果。
虽然商用客车也需要用政策来引导厂商制造更加省油、更加环保的车辆,但是,由于商用客车以载人运输作为目的,排量小很有可能导致动力不足或者爬坡能力下降,这就决定了商用客车的排量较大。
如果不考虑市场的接受程度,单就目前的税制而言,有可能诱导厂商将产品向上升级,即使用排量更大的发动机,制造更大型的客车(超过23座),来避免被课以5%的消费税。一旦这样的情况发生,与国税总局制定政策的初衷就背道而驰了。”刘桓认为。
企业很可能被迫“吞下” 税制变更造成的恶果
“就算假设不成立,所有商用车制造企业因为种种原因,无法通过产品向上升级来避税,而不得不继续生产原来的产品并被课以5%的消费税,也不能说这样的税制就是成功的。从政策制定角度而言,最理想的就是税赋能够前转或混转。”刘桓表示。
就商用客车以及客运行业而言,前转,就是整车企业提高车价,而客运企业无法内部消化成本,提高车票价格,最终乘客也能够接受车票价格上涨,从而完成向前转嫁;混转则是生产企业、客运企业各自消化一部分上涨的价格,乘客对于票价的小幅提升也能够认可。
“但是如果这两种转嫁方式都不能被市场接受,企业被迫自己消化由于税制变更导致的价格上涨,这恐怕是最差的一种转嫁方式。因为这样的局面很有可能会导致企业的外部成本激增,生存环境恶化。”刘桓补充说。而从农村客运的情况来看,车票涨价不太可能,上座率本来就低,涨价就更没人乘坐了。
如果税制不调整 可能导致市场萎缩
“根据商用车行业自身的特点,我觉得它的税收不应该等同于一般的家用轿车。如果市场不接受(乘客难以接受票价上涨,转嫁困难),又不调整税制,会导致商用车制造企业的整体税赋水平偏高,最终造成中轻型商用客车淡出市场。”刘桓对记者表示了他的担心,“我们的税制最好对营运车辆采取优惠政策、低税率政策,毕竟中轻型商用客车不是奢侈品。”
“从企业税赋的总体来看,对中轻型商用客车厂家没有增值税优惠政策,消费税又属于额外征收,那么按照消费税的初衷,中轻型商用客车就成了不折不扣的‘奢侈品’。”刘桓觉得这样的推断颇具讽刺意味,“因此,对策只有两个,要么实行增值税优惠,要么就该考虑该项税收存在的必要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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