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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金龙:轻型客车是营运工具而不是消费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5日 13:48  商用汽车新闻

    苏州金龙:轻型客车是营运工具而不是消费品 

    长56米、19座左右的轻型客车从其使用性质来看,绝大部分是营运工具,是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的交通工具,绝非消费品,更不是奢侈类消费品,因此对其征收消费税是不合理的。而且从流向看,轻型客车是从事中短途或农村线路旅客运输的主要车型之一,在这类运输市场上,客源不稳定、上座率低、票价低是主要特征,因消费税征收带来的营运类轻型客车产品价格的上涨将很难转嫁到乘客头上。运价难以上涨,而车辆购置费用大幅增加,同时再遭遇油价上涨的双重压力,这对于中短途、农村客运市场的营运者无疑是雪上加霜,将会严重打击经营者的积极性。

 

    由于6米轻型客车是价格敏感型产品,本身单价较低、利润较薄。以苏州金龙6米车的主销产品KLQ6608为例,带空调的车型售价一般在10万元左右,征收5%的消费税后,成本增加5000余元,本身薄利的产品一下子处于亏损状态,迫于成本压力,苏州金龙KLQ6608系列车型价格均上调5000元。(本报记者 采访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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