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乘坐公交车被摔成骨折 公交公司赔偿乘客1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9日 07:48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裴晓兰 通讯员王悦) 因乘坐公交车被摔成骨折,张女士将公交公司告上法庭。昨天,丰台法院判决公交公司赔偿张女士1万余元。

  去年6月25日上午8点多,张女士乘坐410路公交车从环三环站去郁花园,当车行至丰台区新发地桥南500米时,司机一脚急刹车后张女士摔倒。张女士被诊断为肱骨大结节骨折。法院认为,张女士在乘车途中因司机急刹车摔伤,属于公交公司违约,因此公交公司应赔偿张女士损失。

(编辑:郭涛)
Powered By Google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

已有 _COUNT_位网友发表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更多相关新闻

交通安全专题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