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研究院跨国公司研究中心发布了《2006年跨国公司中国报告》,其中指出:有一些跨国公司进入中国后忽略社会责任,甚至做出了违背跨国公司社会责任理念和道德准则的事情。例如商务贿赂、非法避税、涉嫌垄断、劳资标准偏低,产品环保不达标。根据推算,跨国公司在中国国内避税超过了300亿元,去年仅涉及跨国公司的企业责任而引发的信誉风波就有12起之多……由于企业社会责任主要由跨国公司在其供应链上推行,所以企业社会责任问题最多的是在合资企业,包括汽车合资企业。根据新诺视线传播机构不完全统计,2/3强的汽车合资企业没有健全企业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规范、更缺乏基本的企业公民操守,因此“拷问”汽车企业社会责任的“逃逸”成为当务之急。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关于《转型时期中国企业新领袖典型特征研究》的报告指出:“强化社会责任是中国国内企业实现健康发展的方向,提升核心竞争力则是中国国内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途径;转型期的中国国内企业的外部经济、社会和技术环境正在发生着显著变化、中国企业新领袖们必须调整发展战略。”这是中国企业新领袖培养计划的重要研究成果之一。中国汽车产业应转变企业增长方式,由过度资源消费、过度引进模仿向资源集约、自主创新转变,这是中国汽车企业领袖寻求战略转进的动因,而战略转变的核心之一就是强化企业社会责任。
来自中华慈善总会的《中国企业公民发展现状调查报告》表明:300家受访的中外企业中,外资(合资)企业对“企业公民”的概念认知度不足70%!而国内企业对此认知比例竟低于50%!目前只有35%的受访企业刚刚着手建立企业公民建设,有8%的企业有年度发展计划,7%的企业有着长期发展计划!在新诺视线传播机构的不完全统计中,竟也有合资公司没有企业公民计划,有的自主品牌企业甚至都不知道“企业公民”的概念!这表明在中国汽车产业界内部,企业公民(包括企业社会责任)的普及推广尚存在巨大的缺陷,不仅说明有的跨国公司在华社会责任被弱化、甚至有的自主品牌也存在追求企业盈利目标,忽略了社会责任和环境保护责任;因此,中国汽车产业界亟需强化企业责任意识、增强企业公民意识,只有这样,中国的汽车企业(包括跨国、合资、自主等类型企业)才能真正提升企业品牌形象,提升企业的可持续性盈利能力。
“企业公民”概念始于20世纪80年代,一般是指一个公司将社会基本价值与日常商业运作相结合,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包括商业诚信道德的恪守,提供合理的员工福利,参与环境保护、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等。目前国际上推广的SA8000标准认证,其实就是一种强化社会责任感和企业公民意识的有效手段。
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在2005年有关统计表明:全国100多家慈善公益机构所掌握的资金只有50亿元人民币,仅占国民生产总值的0.05%;我国工商注册的1000万家企业中仅有10万家参与过慈善活动,超过99%的企业未参与过任何慈善公益活动;在涉及汽车制造产业链的全国4万余家机械工业企业中,进入中国慈善家排行的机电类企业家仅有2位,有的整车厂甚至在慈善公益方面的记录是“零”,这一切与汽车企业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地位极不相称,因此汽车产业在支撑国民经济的同时,应当肩负起企业的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而不是回避企业公民的社会责任!
企业社会责任,企业公民……这些相对陌生的概念跨越了全球化的门槛进入了中国汽车产业界,中国(包括跨国)汽车企业的领袖们必须树立起面对中国庞大的潜在汽车消费群一个不容回避的道义责任,慈善公益事业的发达程度是中国社会文明进步的标杆,是构筑和谐汽车社会的基础之一;慈善公益投入产出的影响可以激活、或抑制社会资源的导向变化,这种由内而外的企业公民责任所产生的道德感召力将远远超出汽车企业自身的品牌影响力,从而达成企业形象的塑造升华。
2006年底,第二届中国汽车慈善·公益榜单将呈现给公众,在全国百家媒体的主流舆论面前,所有中外汽车企业都将亮出是否尊崇企业社会责任的“考卷”,在这场“开卷考试”中,公正的舆论将在千百万汽车消费者面前公开“还原”中外汽车企业品牌形象的真实面目!(谢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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