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有365天,却只有一天是‘3·15’”。一位汽车消费者面对记者道出了如此肺腑之言。看得出他并不指望我们帮他解决目前正面临的困难,只不过是在向社会或者说向读者表达出对现实的极其无奈之情。
每年“3·15”消费者节日前后,社会各界对于消费者权益的关注比平时都要来得猛烈,来得“及时”。商家的踊跃配合与媒体的争相报道,甚至政府的积极立法,真诚之态一度让中国的消费者感动得一塌糊涂,而就在这糊涂的刹那,他们却忘记了自己才是这个节日的主角的身份——事实上,每年的这一天,他们从来都不是唯一的主角,而且越来越有沦为配角的危险。
那么,到底又是谁在消费“消费者节日”呢?
消费者:
投诉是永恒的主题
也许我们以为消费者是“3·15”的最大消费者,因为这正是他们的节日!那么你知道他们都在消费些什么呢? 2005年3月14日、15日两天,北京市工商局“12315”和北京市消费者协会“96315”共受理投诉882起,占整月投诉的31%——原来,消费者在他们的节日里,消费最多的竟然是“投诉”,在他们看来,似乎这个权利只有在“3·15”使用才最具威力,只也有在这几天投诉才有可能将问题解决。
当“维权”成为消费者“3·15”的理想,就好比“和平与发展”作为世界人民的理想,愿望都是美好的,实现却是曲折的。
商家:
做秀是不变的真理
常有消费者打电话咨询报社:“是不是在‘3·15’期间,我们可以放心消费,不必担心买到假冒伪劣,陈品次品?” 而这个判断的得出,仅仅是因为这一天他看到所有的商家都在不遗余力大肆宣传自己对消费者是多么多么真诚。
如果确如消费者描述的事实,这是不是意味着在平时至少360天的时间里,消费者都在面对陈品次品,假冒伪劣,并冒着生命危险在承担种种不可预知的风险。一年的360天,真诚的商家都跑到哪里去了,偏偏要等到“3·15”来标榜自己的诚信?这一天成了商家促销商品的节日,也成了他们消费顾客“信任”的节日。
广汽本田总经理曾庆洪在今年“两会”期间,阐述其对诚信的理解,他认为商家要做到对消费者诚信,“关键是成本、质量、服务”,即便商家自认为这几个方面都做到一流了,也还是要考虑“消费者认同不认同”,这才是最关键的。
其实,真正关键的问题在于,商家做好365天,消费者只需用“3·15”一天来检验。
媒体:
正义是暂时的角色
每逢“3·15”节日,消费者都会把眼光投向报纸、电视、网站等和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信息流。而这个时候,媒体为了吸引眼球,拉来广告,也往往“不负众望”,对于坑害消费者的种种行径,不惜长篇累牍,百般渲染,而平时则不闻不问,集体沉默。即便投诉电话打到家里,也成了某些品质低劣者要挟商家付封口费的“铁证”——个人的经济利益一旦凌驾于社会利益之上,正义就成了一时的幌子,骗自己而已。媒体制造出的“寻租”机会真是让某些商家又爱又愤。
2006年CCTV“3.15”晚会的主题据说是“为了消费者的心愿”,与此同时,其《生活》、《为您服务》、《经济与法》各栏目也用长达半个月的时间来做专题报道。这固然是好事,但离消费者的“心愿”:“天天3·15”似乎还是有不短的距离。
政府:
救世主的烦恼
消费者盼望365天,天天“3·15”,他们渴望政府这个“救世主”能救广大受害消费者于水深火热之中。人民信任政府,这是理所当然的,政府体恤民意,也是天经地义的。但救世主也有“请愿不遂”的时候,也会碰到无尽的烦恼。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起草人之一的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武高汉,针对汽车消费投诉现象,曾提出了几点建议,其中包括:尽快制定《汽车三包规定》;尽快制定汽车零配件监督管理办法,保证在汽车设计寿命内及时提供质量合格,价格公道的零配件等,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
这个建议出自消费者心目中的最高权威机构中的权威人物,相信作为汽车消费者,必然备感欣慰和振奋。 可令人疑惑的是,此前很多媒体都看好汽车三包法规会在2005年正式出台,但“汽车三包草案”对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已近1年时间,至今仍然杳无音信。
可见仅仅只有消费者的振奋和政府的倡导毕竟对于解决问题于事无补,社会责任必须共同承担,诚信社会也必须合力建设。
“3·15”是消费者独享的节日,是消费者对商家,媒体和政府诚信、责任的大阅兵——商家停止作秀,媒体无须亢奋,各部门通力协作,让消费者过个快乐的节日,甚至天天过节,这有何难?!(记者 戴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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