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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交管部门向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宣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 08:12  新华网

  新华网南京2月21日专电(王骏勇、宁交轩) 从21日起,南京市公安交管部门将持续开展跨度10个月的“路口行人非机动车秩序宣传整治活动”,力争通过大规模、大范围地宣传整治,让广大市民养成守法、文明走路和骑车的习惯。

  警方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规,对行人不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行人横过道路未按规定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的,当场处罚20元。对非机动车在路口遇停止信号时,车辆停止但车后轮超越停止线的,对驾车人当场处罚20元。对非机动车未停止,超越路口停止线仍继续通过路口的,对驾车人当场处罚50元。对其他交通违法行为,警方也将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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