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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15日起限行高污染车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5日 10:52   第一财经日报 字号:
上海15日起限行高污染车辆

上海15日起限行高污染车辆

  根据去年底颁布的有关规定,从2月15日起,每天7时至20时,上海市内环(含内环)以内高架道路、延安、沪闵高架全线禁止高污染车辆通行。

  上海市环保局提示,上述时间段内,车辆进入上述道路需凭“环保标志”,尚未办理“环保标志”的车主要抓紧办理,无“环保标志”的车辆应走地面道路。

  高污染车辆指的是尾气排放达不到欧I标准的车辆。这些车辆由于出厂时没有配置有效的尾气排放控制和净化系统,其废气排放量相当于欧I标准车辆的5~10倍、欧II标准车辆的10~15倍。目前上海市96万辆汽车中约有35万辆达不到欧I标准。

  按照上海市政府规定,依据车辆排放性能,达到欧I标准的机动车可申领“机动车辆环保标志”。对于无“机动车辆环保标志”的汽车,将划定禁行区域、时间和设置禁行标志禁止驶入。

  上海市政府同时规定,自今年10月1日起,每天7时至20时,高污染车辆的禁行区域将扩大到内环(含内环)以内的所有地面道路。(李秀中)

(编辑:桑之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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