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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拼车”公司领证营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6日 08:35  东方早报

  就在人们怀疑“拼车”的合法性以及安全性的时候,浙江首家“拼车”公司已领到了“拼车”服务营业执照。昨天,该公司创办人赵锋称,该公司已于元旦前夕正式营业,这10多天来一直“生意兴隆”。

  客运矛盾中发现商机

  一个月前,号称浙江省第一家拼车服务公司“快乐拼车”俱乐部在绍兴领出营业执照。

  赵锋说,当初就是发现当地客运矛盾日益尖锐的潜在商机才尝试的。“上下班高峰时间,许多人打不到车,而出租车上大多只有一两个乘客。如果能把出租车上的空位利用起来,4个人拼乘一辆,既可减轻乘客负担,也能缓解交通压力,又可节约能源。”

  赵锋说,如今参加拼车的人当中,60%来自绍兴市区,以学生、企事业单位人员为主。有拼车意向的市民数以百计,50多个人正式签订了拼车协议,并已正式拼车上路,他们一般来往于绍兴市郊和市中心之间。

  司机乘客都认为“划算”

  一位“拼车”族算过账:“拼车”按每2.5公里2元计价,每超出1公里加收0.5元。她从城东到绍兴市中心上班,以前“打的”费单趟近十元,现在只需3元左右就够了。

  一些出租车司机认为“拼车”避免了每天出门跑空的现象,相当于拉到了一桩长期的固定生意,比四处转着兜客强多了。

  公司与乘客、司机签合同

  记者了解到,拼车公司有专门的网站供乘客登记出发地和目的地,该公司将这些信息汇集后,将出发地和目的地接近的人员进行搭配,构成一个个“拼车组”,然后请有意向的出租车为他们服务。

  对“拼车”途中发生意外后的责任分担问题,依然是拼车公司的潜在风险。据赵锋介绍,他拟定了一份详细的合同书,明确乘客与车主的义务和权利。

  为避免不必要的风险,目前拼车公司的车辆主要以出租车为主,暂不考虑私家车。赵锋称,由于拼车途中会有难以预料的突发状况,合同无法全部覆盖,公司对此有一定的心理准备。

  运管称自愿“拼车”不违法

  绍兴市运管部门有关人士认为,在自愿原则上,拼车族不太会牵涉到其他问题。但如果是私家车,一旦收费,就违反了《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是不合法的行为。

  浙江省运管部门有关人士认为,对“拼载”的做法,全国没有统一规定,浙江只明确没有营运证的车辆,或者营运车辆未经乘客同意的情况下强行拼载的才属非法行为。但如果像绍兴拼车公司这样,乘客、出租车以及拼车公司之间签有合同,虽然没有发票等普通意义上的收据凭证,仍可以认为是合法行为,没有违反《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规定。(早报驻浙江记者 戴虹红)

(编辑:黄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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