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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去年交通罚款逾10亿元 统一预算后拨给单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3日 08:00  新京报

  常务副市长翟鸿祥称,罚没收入统一预算后拨给单位

  本报讯(记者汤阳)去年北京市交通罚款超过10亿元。北京市常务副市长翟鸿祥昨日做客北京城市管理广播时透露了这个数字。

  罚没款项上缴财政

  “罚得最狠的就是交警,罚的钱不应该归交通队。”一位听众打进电话提问。

  翟鸿祥对此表示,交通罚款确实增量比较大,去年已经超过10亿元。不过这钱不归交警。也就是说交警开了罚单,车主应该交款到银行,然后银行交给财政部。

  “我想大家对这个问题比较关注,就是财政收入能不能进个人腰包。”翟鸿祥说,现在罚交是分离的,不管是税收和预算外收入,还是罚没收入都是统一管理,统一预算后拨给单位。

  去年补贴公交11.2亿

  一位听众提出财政多给公交地铁一些补助,是不是就可以放宽买月票的范围?

  对此,翟鸿祥解释说,公交整个线路的增加,增加车辆有一部分的成本,再加上油价上涨,支出和收入是不平衡的,收入低于支出所以需要财政补贴。去年财政对公交补了11.2亿元,地铁补了5.7亿。

  翟鸿祥称,在这种情况下让乘客适当增加一点,把票制弄得合理一点,使出行方便,运力更加合理才是最终的目的。

  此外,翟鸿祥还介绍,城中村整治也是在新北京的规划中,经过统计,在奥运会之前要整治171个城中村,去年已整治了69个,花了不到38亿,今年则安排了80个城中村。整个要分三年解决这个问题,大体花钱是150亿。

  去年征收灰色收入税数千万

  有听众认为,政府对个人所得税灰色收入的部分比如大腕们没有高强度监管。

  一同做客的北京市地税局局长王纪平称,这块已经加强了监管,建立了个人所得税的信息管理系统。有灰色收入的人,有单位的就实行单位扣掉,没有单位的就实行个人申报,所以一般情况下是没有这个问题。去年地税部门在这方面征收的额度是很大的,有几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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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部重申严禁交警“以罚代管”

  新华网北京1月12日专电(记者田雨)“公安局大楼有我们司机的一半”--这是不少司机师傅对一些地方交警“以罚代管”现象的揶揄。对此,公安部交管局局长杨钧12日表示,公安部和各地公安机关三令五申予以严禁。

  在12日举行的公安部新闻发布会上,针对记者提出的这一问题,杨钧说,在有些地方确实存在“以罚代管”问题,或者说在有些地方存在用目标管理的方法确定罚款数额问题。对这一现象,公安部和各地公安机关都三令五申予以严禁。而且把这种情况作为各地督察工作的重点,发现就要责令纠正、追究责任。 >>>

  关注交通安全

  05'群死群伤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 每月平均4起

   新华网 北京1月12日电(记者 田雨)公安部交管局局长杨钧12日通报说,2005年,全国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47起,造成807人死亡、705人受伤。与2004年相比,事故起数减少8起,死亡人数减少45人,受伤人数减少172人。

  公安部交管局对这47起特大交通事故进行分析>>>>>>

  公安部:中国低驾龄司机一年造成三万多人死亡

  新华网北京1月12日电(记者孟娜 李惠子)公安部12日举行新闻发布会透露,2005年中国3年以下驾龄的机动车驾驶人肇事共导致31534人死亡,占全部机动车驾驶人肇事导致死亡总人数的31.9%,比2004年下降7.6%。

  其中,1年以下驾龄驾驶人肇事造成12674人死亡,同比下降16.1%。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局长杨钧还分析了2005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特点:年末年初月份交通事故较多;下午至晚间时段交通死亡事故多发;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农村道路交通事故所占比例较大;群死群伤特大交通事故多发。

  2006年1月12日10时,公安部在亚洲大酒店亚洲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05年全国道路交通安全情况。

  ==============================数 据===============================

  去年全国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50254起 死亡98738人

  记者今天从公安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05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50254起,造成98738人死亡、469911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8.8亿元;与2004年相比,事故起数减少67635起,下降13.1%;死亡人数减少8339人,下降7.8%;受伤人数减少10953人,下降2.3%;直接财产损失减少5.1亿元,下降21.2%。万车死亡率为7.6,比2004年减少2.3。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局长杨钧特别指出,在全国机动车保有量增长20.9%的情况下,全国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万车死亡率“三下降”。自2001年以来全国交通事故死亡人数首次回落到10万人以下。 [>>>更多]

  去年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47起 807人死亡

  记者今天从公安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05年全国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47起,造成807人死亡、705人受伤。与2004年相比,事故起数减少8起,下降14.5%;死亡人数减少45人,下降5.3%;受伤人数减少172人,下降19.6%。

  24个省(区、市)发生了特大交通事故。其中,江西、广东各发生4起,山西、云南各发生3起,河北、内蒙古、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西、重庆、贵州、西藏、陕西、甘肃、青海13个省(区、市)各发生2起。山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等省(区、市)发生特大交通事故起数比2004年减少2起以上。其中,四川同比减少7起,广西同比减少3起。另外,江苏、广东、青海3省同比增加2起。 [>>>更多]

  去年处理交通违法行为2.23亿起 处罚1.71亿人次

  记者今天从公安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05年全国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共处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2.23亿起,处罚1.71亿人次,比2004年分别上升9.0%和10.2%。其中,共查处超速违法行为1239万起,查处客车超员违法行为197万起。2005年因超速、客车超员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致死人数比2004年分别下降13%和19.5%。 [>>>更多]

  ============================分 析============================

  我国交通死亡事故以国道省道最多 占一半以上

  记者今天从公安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05年全国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272840起,造成76689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60.6%和77.7%。城市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177414起,造成22049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39.4%和 22.3%。

  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局长杨钧分析,从公路技术等级看,二、三级公路上交通死亡事故最多,共造成47448人死亡,占总数的48.1%。高速公路上交通事故造成6407人死亡,占总数的6.5%,比2004年上升2.8%。从公路行政等级看,国道、省道上交通死亡事故最多,共造成52982人死亡,占总数的53.7%。 [>>>更多]

  年末年初月份交通事故较多

  2005年,下半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是上半年的1.2倍。全年月平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死亡8228人,各月事故呈“鞍型”分布,即年末年初月份事故较多,中间月份事故相对较少。月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最多的是11月(死亡9458人),最少的是3月(死亡6856人)。

  下午至晚间时段交通死亡事故多发

  2005年,全国发生于日间的交通事故共272715起,导致51125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60.6%和51.8%;夜间发生177539起,导致47613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39.4%和48.2%。下午至晚间时段(14:00~22:00)发生交通死亡事故比例较高,共死亡44835人,占总数的45.4%。

  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2005年,全国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肇事417355起,造成91062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92.7%和92.2%。因非机动车驾驶人、乘车人及行人过错导致交通事故20090起,造成4207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4.5%和4.3%。

  因超速行驶导致16015人死亡,比2004年下降13%;疲劳驾驶导致2566人死亡,同比下降16%;违法超车、会车导致6871人死亡,同比下降11.8%;违法占道行驶导致4488人死亡,同比下降19.8%。超员客车交通事故导致3039人死亡,同比下降 19.5%。

  二、三级公路交通死亡事故突出

  2005年,全国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272840起,造成76689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60.6%和77.7%。城市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177414起,造成22049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39.4%和 22.3%。

  从公路技术等级看,二、三级公路上交通死亡事故最多,共造成47448人死亡,占总数的48.1%。高速公路上交通事故造成6407人死亡,占总数的6.5%,比2004年上升2.8%。从公路行政等级看,国道、省道上交通死亡事故最多,共造成52982人死亡,占总数的53.7%。

  农村道路交通事故所占比例较大

  2005年,全国县道、乡道等农村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101757起,造成23707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22.6%和24%。全国农业人员及农民工因交通事故死亡28035人,占总数的28.4%,比2004年下降3%;受伤107792人,占总数的22.9%,比2004年上升2.3%。

  群死群伤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

  2005年,全国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47起,造成807人死亡、705人受伤。与2004年相比,事故起数减少8起,下降14.5%;死亡人数减少45人,下降5.3%;受伤人数减少172人,下降19.6%。

  低驾龄司机肇事减少7.6% 但仍造成3万多人死亡

  记者今天上午从公安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05年全国3年以下驾龄机动车驾驶人肇事共导致31534人死亡,占全部机动车驾驶人肇事导致死亡总人数的31.9%,比2004年下降7.6%。其中,1年以下驾龄驾驶人肇事造成12674人死亡,同比下降16.1%。 [>>>更多]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局长杨钧分析说,从交通方式看,3年以下驾龄机动车驾驶人驾驶大货车肇事较多,共造成8299人死亡,占3年以下驾龄驾驶人肇事致死人数的26.3%;其次是驾驶小客车肇事,共造成7669人死亡,占3年以下驾龄驾驶人肇事致死人数的24.3%;驾驶两轮摩托车肇事,共造成4198人死亡,占3年以下驾龄驾驶人肇事致死人数的13.3%。 [>>>更多]

  2005年交通事故大货车、小客车和摩托车肇事突出

  在今天上午公安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针对2005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统计分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局长杨钧指出,大货车、小客车和摩托车肇事突出,营运车辆交通事故减少。

  据杨钧介绍,2005年,大货车肇事造成21505人死亡,占总数的21.8%;小型客车肇事造成20340人死亡,占总数的20.6%;摩托车肇事造成20774人死亡,占总数的21%。低速货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肇事共造成9874人死亡,占总数的10%,同比下降12.1%。

  2005年,营运车辆肇事135114起,导致38752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30%和39.2%,与2004年相比分别下降16.3%和 6.1%。其中,营运客车肇事51247起,导致10566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11.4%和10.7%,同比下降19.9%和10%。另外,2005年发生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交通事故403起,导致268人死亡,与2004年相比分别下降3.2%和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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