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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在三月底前全面取消限制小排量汽车规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 11:18  中国新闻网

  1月4日,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今日披露,各地不得以缓解交通拥堵为由,对低油耗的小排量汽车采取交通管理限制措施,各地必须在今年3月底前取消对小排量汽车在行驶线路方面的限制。今后还要对其停车费给予优惠,引导消费者购买小排量汽车,节约用油。在发达国家和地区,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已占70%以上。图为取消“限小”将使小排量汽车销售大增。(作者 张和平)

  中新社北京一月四日电 (记者 于晶波)中国各地对小排量汽车的限制政策将被全面清理。今日来自国家发改委的消息说,将取消一切针对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在行使线路和出租汽车运营等方面的限制,各地不得出台专门限制小排量汽车的规定,清理有关限制性规定的工作必须在三月底前完成。

  前些年,中国一些地方针对小排量经济型汽车、柴油汽车等废气和噪声污染大、安全性不高、外形不够美观等问题,在道路交通管理以及出租汽车车辆更新中,制定出台了限“小”规定。据知,全国有二十二个省份八十四个城市都存在对小排量汽车的歧视政策。

  由于近年来石油消费压力日增,中国对小排量汽车改“限制”为“鼓励”显然已势在必行。

  按照中国官方的最新要求,国内各地不得以缓解交通拥堵等为由,专门对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采取交通管理限制措施;更新出租汽车车辆时,要在满足乘用功能的基础上,积极鼓励选用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不得出台专门限制小排量汽车的规定,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地方保护措施。

  中国官方还责令各地按照新近出台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积极鼓励低油耗、低排放、小排量、小型化、高动力性汽车的生产和投资;鼓励开发、生产柴油轿车和微型车,以及使用醇醚燃料、天然气、混合燃料、氢燃料等新型燃料的汽车。此外,还将对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停车收费给予适当优惠。

(编辑: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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