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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六部门联合发文要求小排量汽车3月底前解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 07:42  京华时报

  小排量汽车将能在长安街上行驶。本报记者  欧阳晓菲摄

  “不得以缓解交通拥堵等为由,专门对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采取交通管理限制措施。”昨天,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联合发出的《关于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意见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在今年3月底前,取消一切针对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在行驶线路和出租汽车运营等方面的限制。

  -解限规定

  必须取消一切限制措施

  发改委、建设部、公安部、财政部、监察部、环保总局联合下发的文件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有关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对现有规定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取消一切针对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在行驶线路和出租汽车运营等方面的限制。不得以缓解交通拥堵等为由,专门对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采取交通管理限制措施。

  鼓励出租车选用小排量

  发改委、建设部等部门要求,更新出租汽车车辆时,要在满足乘用功能的基础上,积极鼓励选用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不得出台专门限制小排量汽车的规定,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地方保护措施。

  -鼓励政策

  制定鼓励小排量发展政策

  通知要求,要制定鼓励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发展的产业政策。国家将加大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及其先进发动机技术研究开发和产业化的支持力度。鼓励开发、生产柴油轿车和微型车,以及使用醇醚燃料、天然气、混合燃料、氢燃料等新型燃料的汽车。

  购买小排量享税费优惠

  “加快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引导、鼓励消费者购买和使用低能耗、低污染、小排量、新能源、新动力汽车。”通知指出,将制定和完善鼓励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消费的税费政策。

  小排量停车收费有优惠

  记者从国家发改委了解到,有关部门还将对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停车收费给予适当优惠。同时,将加快石油产品价格市场化改革进程,逐步建立能够体现市场供求关系和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引导消费者节约用油。

  -保障措施

  发改委将督查政策落实

  六部门要求,当前,各地要明确牵头部门,严明纪律,加强监督检查,突出抓好取消针对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各种限制等工作并确保按期完成。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一次专项督查,加强督促和指导。

  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要树立节约型的消费理念。各级政府和部门要从自身做起,带头使用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充分发挥表率作用。

  -取消原因

  小排量利于缓解能源紧张

  通知指出,前些年,一些地方针对小排量经济型汽车、柴油汽车等废气和噪声污染大、安全性不高、外形不够美观等问题,在道路交通管理以及出租汽车车辆更新中,出台了一些限制性规定。目前这些规定已不适应我国国情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

  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指出,积极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措施,不仅有利于缓解能源紧张状况,保护环境,而且有利于培育我国汽车工业自主品牌,提高国际竞争力。

  小排量解限历程

  1996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限令各地取消微型车的种种限制。

  2003年12月,商务部等9部委联合发文,规定不得按照发动机排量或汽车规格限购限行。

  2005年9月,国家发改委表示,出台更能鼓励小排量消费的燃油税已经提上议事日程。

  2005年12月21日,国家发改委产业政策司司长刘治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国家将鼓励发展经济型小排量汽车,鼓励居民消费小排量经济型轿车。

  2006年1月4日,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发文要求,3月底前取消一切针对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限制措施。

  -北京表态

  将按要求取消限制性规定

  昨天,针对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要求各地在3月底前取消一切针对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限制政策的要求,记者采访了北京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北京市将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要求执行,具体方案需要与相关部门协调后才能制定。

  此前,本市是“限小”的城市之一。从1998年开始,本市限制排气量在1.0L以下的机动车在长安街行驶。1999年,又规定排气量在1.0L以下的机动车不能在二环、三环主路上最内侧车道(快速道)内行驶。

  微型车慢曾是拒解限理由

  去年四五月份,北京有过解限与否的讨论。当时北京市政府表态:“不会取消限制。”原因有二:一是微型车速度慢,容易抛锚;二是微型车排放难以达到标准。这两大原因,也被上海等城市用作限制小排量汽车的理由。

  去年10月26日,北京市副市长张茅在做客城市管理广播时表示,小排量汽车的发展是政府部门非常关心的问题,过去对其重视程度不够。北京市将结合自己的情况,研究支持小排量汽车生产和使用问题。

  -链接

  环保型小排量汽车标准

  2005年11月,国家发改委产业政策司司长刘治在第六届中国亚洲清洁燃料国际研讨会上表示,即将出台的政策将对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标准加以明确规定。具体指标要求是:发动机排量小于等于1.4L,车身外形尺寸总长小于等于4米,发动机升功率大于等于45KW/L,油耗指标、环保指标、安全指标均达到国家标准要求。(相关报道见B36版)

  综合本报记者 刘薇新华社报道

(编辑:赵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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