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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是否应该考虑修订?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8日 08:34  中国青年报

  编者按

  《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今年4月实施以来,来自销售渠道一线的反对声不绝于耳。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今年下半年以来,汽车生产企业都不同程度加强了对渠道的管理。周期性授权、禁止跨地区销售等策略的推出令4S经销商叫苦不迭,对汽车流通企业的发展造成重大影响。从进口车的销售看,由于《办法》对总代理的要求变更,一大批进口车经销商退出市场,剩下的不得不按照厂商的指令兴建4S店,并在权限不断被剥夺的前提下逐渐变成二级分销商。最近一段时间来,本报编辑部不断接到业内人士的来电、来信,一个共同的话题是:《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是不是应该考虑修订?希望广大读者能就此话题参与讨论。

  “汽车流通企业正失去自主发展的基本保障”,在最近的采访中,不止一位汽车经销商对记者这样说。

  经销商的日子不好过,一个直接的原因是车市不景气。外围环境严酷,在削减汽车生产企业利润的同时,也掐住了经销商的咽喉。对于生产企业和经销商来说,原本是同舟共济的利益共同体,却因为《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的实施,从合作关系嬗变为从属关系。一位经销商对记者说,《办法》实施后,生产企业掌控了流通企业(汽车经销商)的发展命脉,经销商如何经营,经营的规模、范围、地域,甚至进出价格由厂家左右,“我们只是搬运工,成百上千万元的投入和巨大的周转资金压力,一股脑都背负在我们肩上,苦不堪言”。

  基于生存的需要和发展壮大的预期,近些年,一些经销商不甘“画地为牢”,纷纷向周边扩转,有的甚至跨省发展业务。在汽车经销商群体里,一些实力较强的流通品牌开始崭露头角,而这一切随着《办法》的出台被无情地阉割了。今年下半年以来,多个汽车生产企业发出了禁止异地销车的政策。迫于处罚的严厉,经销商伸出去的脚又缩了回来,投出去的资金可能会打水漂。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厂家的目的是控制市场,不会容许经销商与其抗衡。先行《办法》为厂家规范经销商提供了政策支持。这位业内人士担忧地对记者说,无论哪个领域,出现垄断决不是好事,缺乏制衡和竞争的市场如何来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呢?

  为了体现厂家之于经销商的权利,在《办法》实施后,有多家汽车企业推出了周期性授权的策略。这意味着,能不能在更长时间里买同一品牌的车完全要看厂家的态度。“周期性授权将导致汽车流通企业不可能追求自己的长远利益,而短期效益的获取不仅不利于经销商的良性发展,也不会让消费者获得真正的利益。”一位业内人士对记者说,“中国的汽车生产企业不仅变成了世界加工厂,中国的汽车流通企业也因为《办法》的实施,从自主发展的企业变成了世界品牌汽车的搬运工。”

  从另一个层面看,政府有关部门对原来已经授权,已经具有汽车经营权的企业,通过《办法》将经营权的审批变相交给了汽车生产企业,从而否定了自己先前的行政行为,并且将政府的权力转移到了某些利益集团手里。因为握有了这把“尚方宝剑”,厂家可做的文章就多了。一位经销商告诉记者,《办法》实施后,厂家通过大批量发展经销商,然后再变革授权的方式获得了“圈钱”的机会。每一个汽车经销商在获取销售授权的时候,都要交一笔不菲的“保证金”,这笔费用对于资金短缺的厂家来说无疑是免息贷款。倘若碰上这样的厂家,经销商的损失只能“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去年的这个时候,有媒体曾报道说,一汽丰田将在国内发展1000家经销店,而且会以恶意收购的方式全部纳入自己的囊中。尽管这只是坊间的谣言,但参照先行的《办法》,却不会完全是空穴来风。握有绝对权利的厂家,完全有可能根据自己的意愿发展经销商队伍,让动辄千万元的4S店泛滥,出现4S过剩的局面。待这些4S店无力经营的时候出面收购。也许这不是一汽丰田的想法,但不能否认其他企业有这种可能性。

  从进口车的层面看,《办法》规定:“境外汽车生产企业在境内销售汽车,须授权境内企业或按国家有关规定在境内设立企业作为其汽车总经销商,制定和实施网络规划。”如此以来,已经多年的进口车销售企业不得不重新编队,列入所谓“总经销商”的旗下,货源、售价被重现标定,原本可以直接经营进口车的企业一夜之间变成了“总经销商”的二级批发商。“人为刀俎,我为鱼肉”,进口经销商的命运与国产车经销商完全一样了。

  2005年,一些高档进口车的4S店开始在全国各大城市涌现。丰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开始全力打造雷克萨斯4S店。上海通用获得了别克、雪佛兰、凯迪拉克以及萨博品牌进口车在中国的授权总经销商。随后,萨博4S店开始出现在浦东。“进口车总代理商为了扩大销售,可能会如法炮制国产车的销售模式”,一位经销商对记者说,跨国汽车公司在中国名正言顺有了两条腿,一条是合资造车,一条是直接卖车。《办法》为外资汽车品牌掌控中国市场,倾销进口车提供了政策保障。

  时至2005年岁末,当业界还在为发展民族品牌还是合资品牌争论不休的时候,中国汽车业最后一道屏障———销售市场已经“无险可守”了。这其中,今年4月1日出台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是祸首之一,并就此掀开了汽车销售渠道最为严峻的一页。

  本报记者 武卫强

(编辑:赵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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