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国家税务总局颁布了《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自明年1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首次明确规定:赴港、澳留学人员可比照回国留学人员享受车辆购置税税收优惠。
在免税程序中,该办法对现行做法进行了修改、简化。今后,对留学人员购置的、来华专家进口自用的符合免税条件的车辆,车主可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事宜,不需再到省级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审批。该办法首次明确规定:赴港、澳留学人员可比照回国留学人员享受税收优惠。
该办法还规定,在纳税人购置未列入免税图册,但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时,今后将采取先征税后退税的办法。(记者 赵鹏)
(编辑:童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