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段时间,出租汽车行业涉及经营权转让、劳资关系、定价收费、油价上涨等因素引发的矛盾不断,引起高层的重视。为了探求解决问题的途径,中国道路运输协会6日在北京举办了全国出租车管理经营研讨会。
这是近几年来交通系统规模最大的有关出租车管理的专题会议,200多名会议代表来自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的交通主管部门和出租车行业,他们在急切寻求答案。
管好出租车市场必须处理好四大关系
与会代表认为,通过近几年连续不断的清理整顿,规范出租汽车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是,目前仍有很多问题应当慎重对待、正确处理。
一是政府管理部门与出租车公司之间的关系,核心问题是市场准入和经营权配置问题。据介绍,一段时期内,一些地方采取了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的办法,在具体操作中,或实行定额征收,或实行招投标,或实行拍卖。在当时的条件下,有偿使用有一定的积极意义,起到了宏观调控市场的作用。但后来由于经营权有偿使用过程中出现偏差,有偿使用使用费过高,加上油价不断上涨,出租车营运成本上升,有偿使用办法带来很多矛盾和问题,越来越难于实行下去。国务院明确要求一律不得新出台出租车经营权有偿出让政策。会议代表认为,在执行过程中应当妥善处理好过去遗留的问题,避免不同经营者之间因有偿使用费不同产生不公平竞争。
二是出租车公司和驾驶员之间的关系,核心问题是出租车产权和利益分配。目前,有很大一部分出租车实行的是挂靠经营和“买断”经营模式,驾驶员是事实上的投资者,但以公司名义注册,造成出租车产权不清,利益分配不明,引发矛盾。
三是合法营运与非法营运之间的关系,核心问题是不公平竞争。合法营运的出租车承担着法定的和道德的责任,其正当利益应当受到保护。但目前各地普遍存在着大量的没有合法营运资格的黑车,有的地方黑车数量很多,主要是行业管理部门缺乏有效的市场监管手段。
四是油价与运价的关系,核心问题是不断上涨的油价与相对稳定的运价之间的不协调。近年来,国际市场石油价格不断攀升,导致国内成品油价格频繁调整。油价上涨对交通运输业,包括出租车造成很大冲击。政府管理部门考虑到出租车运价影响大、涉及范围广,因此对出租车运价调整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死运价对活油价,油价上涨造成的成本增支难以及时转移,主要由出租车驾驶员或出租车公司自行消化。
出租车企业有点冤?
在人们印象中,出租企业与出租司机是有鲜明定位的。对出租车司机,一般定位为“苦大仇深”,评价是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收入低。而对出租企业则定位为“黑”,评价是剥削司机,国家没收到他们的税,也没给老百姓带来什么实惠。记者原本也如此定位,因此,当北京首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杨和平谈到他的出租企业目前维持惨淡经营,企业利润要靠其他行业来弥补时,很是吃惊。
杨和平说,因为两头将收入限制住了,出租企业已经没有利润空间。两头的上头是收入,份钱固定每月每部车5174元;下头是支出,其中最大的支出是必须买高档车。
杨和平说,社会舆论没有成本概念,一味指责出租公司是暴利。首汽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是透明的,经得起查帐。他要买车、要负责员工福利,要养活退休职工,要消化油价上涨成本。出租车系统每年都给国家创造了大量利税。
上海强生出租公司的张总很疑惑,他认为,以北京出租车的“份钱”标准首汽不可能盈利。上海的“份钱”都达到每月1万元了,可是利润率也只有8%-10%。张总粗算了出租企业的支出,大概有油价补贴、基本工资、车辆折旧、养路费、保险、场地费、事故处理费、大修费等等。“你算算,还能剩多少?”张总无奈地说。
一些出租企业老总指出,收入是限死的,而支出要随不确定因素增加,仅靠管理挖潜潜能有限。他们还认为,舆论对出租企业不公平。上海强生出租公司的张总说到一件事,说一位专家号称关注出租行业7年了,也写了大量的提案,可是出租公司离这位专家的办公室只有百米之遥,专家从未登过门,所有的材料都是出租司机提供的。“他们有十几万张嘴,我们只有几张嘴,如何应对?”张总很无奈。
交通部门管理初见成效
近年来,按照国务院的指示精神,交通部门加强了对出租车行业的管理和指导。目前,全国大中城市出租车已形成规模,中小城市快速发展,广大农村地区也在不断普及。截止2005年6月,全国共有出租车106.8万辆,年客运量达80多亿人次。
目前,全国出租车的80%由地方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管理。为了管好这一行业,各地交通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交通部门在规范出租车经营权有偿出让和收费,减轻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负担;规范出租车企业经营行为,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采取积极措施,化解燃油上涨对出租车的影响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各地交通部门还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从业人员素质。重点打击非法营运,改善了出租车的运营环境。
行业立法步伐已明显加快。目前,有22个省级人大颁布了《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对出租车管理进行了规范;北京、湖北等省市以人大立法或政府令的形式颁布了《出租车客运管理办法》;浙江、安徽、甘肃、陕西、重庆等省市也将出租车管理列入了省级立法计划。有立法权的中心城市中,约有1/3制定了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对出租车管理进行规范,如西安、哈尔滨、乌鲁木齐、呼和浩特、合肥、福州、南宁、深圳、青岛、厦门、大连等。
符合行业特点的出租车管理体制已初步建立。1998年机构改革后,国务院决定将出租车管理职能下发给地方人民政府。大部分地方根据出租车的内在特性,将出租车交由一个部门管理,多头管理体制渐趋统一。交通部门根据出租车管理的需要,设置了必要的管理机构和职能部门,加强出租车管理力量,较好地履行了管理职责。
交通部门还广泛开展了以提高服务质量为主要目标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各地交通部门加强了对出租车从业人员爱岗敬业和遵守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的培训教育,普遍开展了多种形式的评先评优、劳动竞赛活动,引导驾驶员文明驾驶、热情待客、优质服务,涌现了以于凯车队为代表的一批先进典型,在全社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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