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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途中没有违反交通规则遇车祸算工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7日 17:20   大洋网-广州日报 字号:

  本报讯 (记者蒋悦飞通讯员张祥)上下班途中发生机动车事故伤害到底算不算工伤,终于有了认定。记者昨日从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如果当事人被公安部门确认没有违反交通管理、并作出相应处罚的,应认定为工伤。

  因工外出期间休息时间

  突发疾病死亡不算工伤

  近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在佛山市召开了全省工伤认定案例分析会议,会议深入讨论了工伤认定典型案例,对一些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初步达成了共识。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伤者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争议时,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工伤认定申请者与所申请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时,应不予受理其申请。

  突发疾病死亡的认定问题,需要准确把握:第一,要有证据表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出现了疾病症状,而且症状应与导致死亡的突发疾病相同;第二,48小时从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算起,死亡场所不作限定,比如单位、医院等;第三,在因工外出期间的休息时间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就餐过程中突发疾病死亡,应不视同工伤。

  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以上

  公安部门确认违规不算工伤

  一直以来,上下班途中发生机动车事故伤害应认定工伤与“违反治安管理伤亡”不得认定工伤的规定存在冲突,给各地工伤认定工作带来了一定的混乱。本次会议表明,如果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及以下的,因不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应认定为工伤。负主要责任以上的,如公安部门确认没有违反交通管理、并作出相应处罚的,应认定为工伤。负主要责任以上的,有公安部门确认违反交通管理、并作出相应处罚的,不应认定为工伤。

  在单位之间、单位内部组织

  的一般比赛中受伤不算工伤

  参加文体活动受伤的认定问题,1964年全国总工会劳动保险部《劳动保险问题解答》曾规定:职工参加企业组织的体育活动比赛、劳卫制度测验或代表企业参加上级机关举办的体育运动比赛时负伤、死亡者可以比照因工待遇处理,但是2004年《工伤保险条例》认定情形中没有相应表述,现在我省一律认定不属工伤或者不属视同工伤,容易引发社会争议。应考虑历史因素,以人为本,合理明确认定范围与条件:如果在单位之间、单位内部组织的一般性文体活动中受伤的,应不认定为工伤;如果参加地级市以上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正式体育比赛或者正式文艺表演中受伤的,可认定为工伤。

(编辑: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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