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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车险代理费明折明扣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3日 09:43   每日新报 字号:

  新报讯 记者王婷通讯员刘元祯 昨天,本市九家产险公司签订的《天津市保险行业机动车辆保险自律公约补充协议》生效。《补充协议》规定了车险代理手续费的上限,并要求保险公司在车险业务中采用明折明扣的方式让利给投保人。

  近日,本市保险行业协会组织在本市经营机动车辆保险业务的人保、太保、平安、华泰、天安、太平、大地、中华、华安等九家产险公司签订了《天津市保险行业机动车辆保险自律公约补充协议》。

  据有关人士介绍,随着保险市场的不断扩大,保险主体不断增加,保险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为了改变这种状况,本市九家财产保险公司联合规定了机动车辆保险代理手续费上限,以减少保险代理手续费支出。同时,采用明折明扣的方式,让投保人真正得到实惠,不给不法中介从中渔利的机会。

  业内人士指出,通过规范经营避免恶性竞争,机动车辆保险业务的经济效益将会逐渐好转,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也会相应提高,从而使被保险人的利益得到保护。

(编辑:石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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