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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季度开始将不再批准新的原油加工贸易合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1日 08:20  第一财经日报

  国家发改委对国内成品油的保障措施并没有因暂停汽油、石油出口退税而结束,《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昨天获得的国家发改委最新通知显示,有关部门年底前将采取一系列措施控制成品油出口,从今年9月1日起到12月31日,原则上不再批准新的原油加工贸易合同,已经批准并在海关备案的原油加工贸易合同中的汽油、柴油产品全部留在国内销售,不再出口,并按原油办理加工贸易内销补税手续;确需履约出口,须报发改委、商务部及海关总署批准,主管海关凭有关批件放行。

  个别企业如西太平洋公司和湛江东兴石油企业公司可继续从事原油加工贸易,但加工数量严格控制。中石化供应港澳地区和越南市场的航空煤油可继续采取加工贸易方式进口原油、出口航空煤油,但其加工出口的汽油、柴油则由中石化集团公司留在国内市场销售,原则上不再出口。

  堵住出口另一通道

  国家暂停国内原油加工贸易合同,主要是为平衡国内油制品需求。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科研处的一位内部人士昨天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中石化、中石油等国内石油巨头就是以原油加工起家的,近几年更是上马了很多炼油设备用于原油加工,中海油也刚与美国企业合作,3至4年后也将有自己的炼油加工业务。过去,由于炼油装备上得比较快,国内需求量又不是很大,很多加工后的成品油以加工贸易方式出口创汇,可比一般贸易出口成品油享受更多税收优惠。

  “今年以来,由于国内成品油和原油价格倒挂严重,国内外成品油价差拉大,加工贸易出口成品油比去年更多。”国资委研究中心宏观战略部部长赵晓告诉记者。

  今年初,我国北方地区第一家开展原油加工贸易的企业——齐鲁石化(600002.SH)首批3万吨价值570万美元的进口原油加工贸易合同刚执行完毕。据记者了解,该公司计划今年将原油加工贸易业务做到30万~40万吨。而“国内上半年总的成品油出口也只有759万吨,”国家信息中心预测部经济师牛犁说。

  目前,国内除中石化、中石油等国有四大石油公司有进出口成品油的权力外,民营企业拥有10%的进出口配额。现在有关部门规定,只有西太平洋公司和湛江东兴石油企业公司可继续从事原油加工贸易,而上述两家公司正是中石油和中石化旗下企业。

  中小炼油企业亏损加剧

  据公开资料显示,今年我国石油加工、炼焦以及核燃料加工业净亏损额高达42亿元。由于国际原油价格高企,国内成品油价格相对较低,很多企业的炼油业务出现亏损,进而导致企业炼油积极性不高,成品油加工量减少。仅国内成品油加工量今年就比去年下降10个百分点。

  业内人士指出,取消大部分企业的原油加工贸易业务,就等于堵住了更多炼油企业的盈利途径。

  不过,牛犁称,此次发改委出台的上述通知应不会对中石油和中石化的盈利造成很大影响,“因为它们已形成原油生产、成品油加工、销售的产业链,此前两家公司的中报显示净利润大幅增长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

  目前,国内成品油供应紧张,主要是由于地区调配不合理和一些预期涨价的人为因素造成的。牛犁认为,今年进口的成品油比去年同期下降21%,这反映了国内市场需求实际上是收缩的。(本报记者陈姗姗发自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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