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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将细化《汽车贸易政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4日 09:46   东方早报 字号:

  商务部负责人昨天对《汽车贸易政策》进行了解读,称为确保《汽车贸易政策》得以顺利贯彻和实施,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办法与配套文件。

  这位负责人说,从8月10日开始施行的《汽车贸易政策》主要体现政府在汽车贸易管理中的指导思想、未来目标和达到的目的。为确保该政策的顺利贯彻和实施,商务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办法与配套文件,如已经出台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即将出台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以及正在制定和完善的汽车配件流通、汽车报废、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等相关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标准。

  这位负责人说,新颁布的《汽车贸易政策》将引导和规范中国汽车市场,推动市场机制的完善,使之更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

  他说,该政策还将着力实现中国汽车贸易与汽车工业的协调发展。通过引入竞争机制,扩大开放,优化资源配置,激励和引导贸易企业不断创新,提高水平。同时,推进汽车商品进入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

  同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是该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

  商务部提供的数据显示,2004年,我国汽车产销量突破500万辆,已成为世界第三大汽车市场。1995年底全社会汽车保有量刚过1000万辆,2004年底已增加到2709万辆,其中私人汽车保有量占总保有量的55.3%。我国汽车消费市场已由潜在的需求变成现实的市场,并已实现从公款购车向私人购车转变。

  早报记者 钱婵娟

(编辑:hhau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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