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销售服务更加专业 新汽车贸易政策主推三大利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 09:44   北京晨报 字号:

  8月10日,商务部公布了新的汽车贸易政策,该政策共8章49条,内容涉及汽车销售、二手车流通、汽车配件流通、汽车报废与报废汽车回收、汽车对外贸易等领域,系统地提出了我国汽车贸易的发展方向、目标、经营规范和管理体制框架,同时也给中国普通的消费者带来了一些利好消息,为我们日常消费增加了更多保障。

  销售服务更加专业

  在新政策的汽车销售方面,对品牌销售和服务又一次做了更严格的规定,这让从今年4月开始执行的乘用车品牌销售更加细致化,消费者今后也将只能从汽车生产企业或者经其授权的总经销商授权的汽车经销商手中买到产品,这将会淘汰很多不合格的经销企业,促使更多的企业在专业化、品牌化方面下工夫,让消费者从服务中得到甜头。并且供应商必须向购买其产品的消费者作出一定的承诺,保证售后服务的顺利进行。

  此外,在新规定第十三条中,还规定了汽车厂家在停产某种车型之前后,必须及时向消费者公示,并停产之后要给消费者提供相应的配件,这样就有效防止了“奥克斯事件”再度发生。

  二手车交易更方便

  旧的二手车流通办法中表示,二手车交易只能在专业的二手车市场进行,个人交易行为为非法交易;二手车评估人员可以对旧车进行估价。而新政策则允许汽车厂商直接进行二手车经营、建立二手车买卖公司,个人交易、经销商和外资进入都被视为合法。二手车鉴定评估将由专业机构操作,评估人员只提供评估意见,不再作出估价,价格由交易双方自由商定。

  由于国家新政策简化了二手车交易的程序,并且提高了车辆合法性与安全性的查询效率,降低了交易成本,统一规范交易发票,并指出二手车经销商必须在售后服务上下大工夫。二手车经营企业销售二手车时,应当向买方提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并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向消费者的承诺,承担汽车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配件交易更透明化

  在新政策中,国家鼓励汽车配件流通采取特许、连锁经营的方式向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方向发展,支持配件流通企业进行整合,实现结构升级,提高规模效应及服务水平。并且指明所销售的汽车配件及其它汽车用品的名称、生产厂家、价格等信息,并分别对原厂配件、经汽车生产企业认可的配件、报废汽车回用件及翻新件予以注明。

  关于配件交易的新政策对消费者来说绝对是一个好消息。汽车配件市场一直是鱼目混珠,良莠不齐,在配件的价格和质量等方面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消费者无法从市场上得到好的保障。从新政策上看,配件流通的规模化、品牌化以及网络化将让配件经销商的实力加强,让配件商给消费者提供的服务更趋完善。

  沈欣

(编辑:hhauto)

转发此文至微博 | 评论() | 打印此页
看完该新闻后,你的评价是:
支持
好文章
枪稿
雷人
无语
标题党
发表评论: 登录名 密码

新浪汽车|汽车生活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