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交通部颁布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开始正式实施。相比业已废止的1986年颁布实施了19年的《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暂行办法》和1991年颁布的《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汽修新政明文规定了出厂质保的承诺;并针对修车收费不透明的现状,要求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公布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并把原厂配件、副厂配件和修复配件分别标示,明码标价,坚定地倾向于广大车主的合法权益。新政的出台,亦被消费者认定是汽修行业黑幕中出现的曙光。
正是由于“汽车社会”的急速到来,大部分私家车主还未能完全掌控自己的爱车便匆忙上路了,对汽车维修知识更是知之甚少。为数不少的汽修小厂正是抓住了这一“软肋”,大发黑心财。车辆维修后,汽车的故障是否已经完全排除、更换的配件是否货真价实等,车主们只能听从维修厂的摆布;即使事后知道自己花了冤枉钱,下一次同样的状况再出现,依然还是要买汽修厂的单。一位老司机曾向记者抱怨,“现在的汽修厂没有信誉可言,消费者几乎没有知情权可言。”
8月1日汽修新政对于违规汽修企业的处罚方面,引入了违规罚款、吊销经营许可以及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条款,较此前的法规加大了力度。有关部门统计数据表明,目前北京市汽车维修业户6285户,从业人员高达7.7万人;2004年修车量达528.5万辆次,汽车维修业已逐渐成为一个社会化的、技术资金密集、相对独立的服务性行业。但同时,汽修行业存在着结构不合理、从业人员素质低等问题。汽修新政对如此庞大繁杂的网络是否有着强效的约束力,似乎还是个问题。
在《规定》正式实施的一周后,记者在北京四元桥汽配城看到,车主最后拿到的还是只有结算单,《规定》中需要向消费者出示的合格证,连汽修工人都表示没见过。不少正规的维修厂也表示只是在报纸上见过相关规定细则,正式的文件还没有拿到。
有关人士认为,汽修新政对市场的“暖身”效力没有那么快显现。正规的汽修公司需要有一段调整期逐步规范经营行为,而新政策影响最大的所谓汽修小店如何被强制执行从而起到正本清源的效用,才是新政得以切实执行的关键所在。汽修专家认为,这个规定出台,只是一个雏形,由于牵扯到很多行业内部调整的问题,还需要实施细则,需要相关的法律法规来配套执行。据悉,新规定的解释文件也正在制定之中,很快会向社会公布。但推动这个经营观念根深蒂固的行业转入正轨,单纯依靠法规的力量是不够的。消费者自身权利意识的强大,才是汽修新政建章立制、执行有力的关键所在。文/本报记者 童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