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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司机培训学校标准:学校实习车应至少10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9日 08:10   新京报 字号:

  北京出台的士司机培训学校标准

  本报讯(记者李华良)以后,北京市的出租车司机培训学校的教学场所应达到300平方米以上,应有不低于40台计算机,设实操车队的场地面积不低于6000平方米,实习用车不得低于10辆。

  昨天,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出通知,公布了出租汽车驾驶员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设置标准,并从教育行政部门接手管理权。

  按北京市新制定的《出租汽车驾驶员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设置标准》,今后“的哥的姐”培训学校办学规模应不低于200人,无危房,有良好的照明、通风条件,桌椅、讲台和黑板设施齐全。还应配计算机教室、多媒体教学设备。

  同时,培训学校的校长、老师均应符合相应要求,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注册资金30万元以上。

(编辑:由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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