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过后,几位自驾车出游的朋友欣喜地告诉记者,过去高速公路上那些装载得像小山一样、行驶得摇摇晃晃、超车时慢慢腾腾、呼哧呼哧冒着黑烟的大货车明显少了,终于可以痛痛快快开车了。
一位国内商用车企业的销售老总却向记者反映,自去年底以来,治超工作在各地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松动,车辆超限超载现象又出现了反弹,其结果是商用车用户观望情绪加重,车辆更新速度放慢,导致今年1—5月份全国载货车企业产销受到较大影响。
6月20日,在集中治超工作开展一周年之际,八部委再次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传达了国办《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提出了年内将超载率控制在6%左右、“大吨小标”车辆参数更正率提高到95%以上的工作目标。全国集中治超第二阶段正式拉开帷幕。
治超取得阶段性成效
交通部部长张春贤日前在全国治理超限超载电视电话会议上表示,自去年6月20日以来,我国组织开展了集中治超统一行动,交通、公安部门开展了联合执法,一年来共出动执法人员1350万人次,检查车辆8275多万辆,卸载货物1200万吨。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治超工作一年来取得了明显成效:车辆超限超载的比例大幅下降,从治理前的80%下降到目前的10%左右;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85%的车辆恢复核定吨位,市场恶性竞争减少,运价合理回归;经济调节效果得到呈现,依法运输车辆和多轴大型车辆的运输成本降低,效益增加。
记者发现,关闭超载车出生“大门”,清理不合格运输主体,是治超一年来的亮点之一。公安、交通部门免费更正和恢复了全国203万辆在用“大吨小标”车,取缔非法汽车改装企业728家。
据悉,国家有关部门在开展治超工作的同时,也有效保障了道路运输,保障了国民经济的平稳发展。2004年,公路货物运输完成货运量124.5亿吨,比上年增加8.5亿吨,治超工作没有影响宏观经济运行,运量增幅明显,有力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需求。
还有60多万运输户超限超载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综合运输研究所所长董焰表示,一年来的治超工作非常必要,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也仍旧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目前产生超限超载的各种条件和基础尚未彻底消除,治理成果还不够稳固,“大吨小标”车辆尚未彻底纠正。
张春贤指出,目前超载率控制在10%,这意味着全国还有60多万运输业户程度不同的存在着超限超载行为,治超工作任务依然艰巨。此外,由于长时间高强度执法引发的人员疲劳和松懈畏难情绪,一些地方治超工作力度下降,春节以来少数地区超限超载反弹严重。一些地区暴力抗法现象有所增加,执法行为不规范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超载超限很容易反弹,”董焰说,“因为,各种不同性质的运输主体的负担仍然很重,他们的利润空间本来就不大,在利益的驱动之下,会有相当多的运输主体超载超限”。他进一步指出,“大吨小标”车改正后,养路费、过路过桥费大幅上涨,不超载超限,利润会相当可怜。
重在长效机制
据悉,今年治超工作要按照“堵疏结合,标本兼治,短期治标,长期治本”的原则,在开展专项治理的同时,通过建章立制,逐步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董焰也认为,治超工作是一项系统工作,要从制度设计上解决深层次问题,统筹协调好各方面利益。
联合治理超载半年后,从建立长效机制的角度出发,交通部制定了调整道路通行费征收办法和标准的初步方案,鼓励各省份降低养路费和通行费,给司机留出利润空间,同时鼓励发展多轴重型载货汽车。一些省份走在了前面,重庆市将通行费下调26.7%。四川省对运煤车的通行费下调2/3,安徽省从去年6月起对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免征车辆通行费。
但是,也有一些地方按兵不动。山东省一位司机反映说,他的“大吨小标”车改正后,养路费、过路过桥费大幅度上涨,除了超载外,没有合法生存的空间。他以自家的核定载重量为20吨的斯太尔卡车为例算了一笔账:如果拉20吨不超载,从烟台至济南钢厂往返运送铁矿砂,利润为2300元,费用为4952元,跑一趟亏2652元;拉到55吨时,利润可得6325元,费用为6198元,能挣127元。
这位司机心酸地说:“我们难道喜欢这种担惊受怕恶梦般的日子么?又有谁愿意在最疲惫的深夜,在漆黑的高速公路上狂奔?”
去年,通行费下调的消息出台后,多轴重卡销量大幅攀升,运输业户普遍反映,选择先进的符合标准的大吨位运输工具,投资虽然较大,但能获得长期、稳定的收益。但是,去年年底治超力度放松后,多轴重卡的销量增幅又出现了下滑。
看来,真正建立起杜绝公路超限超载的长效机制,依然有很长的路要走。
东风公司与经销商签约治超(链接)
为响应国家八部委和国务院办公厅有关车辆治超的要求,24日,东风汽车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徐平,在武汉与来自全国的70家经销企业代表,在治超自律公约上签字。下一步,东风汽车公司将与全国的近千家经销企业逐步签字。
签约企业表示:产品开发严格遵守《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等系列国家标准和法律法规,继续坚持“一致性”原则组织生产,不违规生产车辆、不私自改装车辆,不销售不符合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的车辆,加大宣传力度,引导顾客购买符合标准的车辆,推动公路货运装备水平提高和结构调整,促进道路交通运输市场有序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