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购置税有新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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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30日 10:54 南方都市报 |
近日,记者从广州市国税局获悉,从今年1月1日车辆购置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对车辆购置税的缴税方法和程序作了进一步的明确: 申请免税需有海关准购单 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在办理免税申报时,除了按照原有规定提供相应资料外,还 应提供海关核发的《回国人员购买国产汽车准购单》。凡是不能提供准购单的留学人员,车购办不予办理免税手续。纳税申报视情况要验车 新的规定中指出,“车购办在为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手续时,应实地验车”。据解释,车购办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验车。对同一厂牌型号有二种(含二种)以上不同配置和最低计税价格的车辆,国家税务总局尚未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车辆及申请办理免税的等车辆,必须实地验车。 对已使用未完税车辆除按照同类型车辆最低计税价格补征税款外,还将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六类工程车可直接办理免税 对于挖掘机、平地机、叉车、装载车(铲车)、起重机(吊车)、推土机等六种工程车,车购办可依据已下发的《设有固定装置免税车辆图册》直接办理免税手续,不需再报总局审批。其他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除税务总局已下发图片且说明图片视同免税图册的车辆不需再报总局审批外,其他车辆一律重新办理免税申请审批手续,并报总局审批。 本报记者 周筱荃 通讯员 高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