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拟“三档变五档”4L以上轿车征税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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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30日 10:53 南方都市报 |
4月份以来,财政部已将汽车消费税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下称“方案征求意见稿”)传发有关部门及机构征求意见的消息不时传出,但与以往业界同样极为关注的汽车相关法规和政策不同,财政部的这份方案征求意见稿基本上“只闻其声、不见其形”。上周,本报记者从有关渠道获得财政部税政司今年3月下旬传发给国家发改委、环保总局、海关总署及相关机构的方案征求意见稿“核心”内容,并从有关人士处了解到,目前该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征求工作已告一段落,财政部税政司正对来自有关部门的反馈意见进行归纳整理,如果顺利 的话,调整后的汽车消费税政策将于今年下半年正式出台。现行消费税率最高8% 为调节企业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根据国家税制改革要求,我国从1994年1月1日起对部分消费品征收消费税。同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对国内汽车厂家生产和进口商进口的小汽车按不同车种排量设置了3档税率,其中微型轿车(汽缸容量小于1000毫升)税率为3%,普通轿车(汽缸容量大于或等于1000毫升、小于2200毫升)税率为5%,高级轿车(汽缸容量大于或等于2200毫升)税率为8%,轻型越野车(汽缸容量小于2400毫升)税率为5%。但上周,本报记者从有关渠道获悉,财政部不久前传发的方案征求意见稿,拟对上述内容进行较大的“修订”。 2.2升以上乘用车税率9%-20% 据获得方案征求意见稿的人士透露,方案征求意见稿与现行汽车消费税政策有几大区别,一是拟将目前分开征税的轿车和越野车两大类车型合并成乘用车一个类型;二是拟将乘用车消费税税率从目前的3档增加为5档;三是24座以下客车,排气量小于2.0升的仍适用现行3%的消费税税率,排气量2.0升(含)至3.0升的仍适用5%的税率,但对排气量在3.0升(含)以上的,拟增设8%的税率。该人士表示,方案征求意见稿对现有汽车消费税政策最大的调整,就是拟将乘用车消费税税率从目前三个档次调整为五个。据悉,拟调整的五个档次为:排气量小于1.0升的乘用车,消费税税率仍为3%;排气量1.0升(含)至2.2升的用车,税率仍为5%。但对2.2升排量以上的乘用车,拟修改的消费税税率则有了更多的细分,其中排气量2.2升(含)至3.0升的税率为9%,排气量3.0升(含)至4.0升的为14%,排气量4.0升(含)以上的税率为20%。 本报记者 朱中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