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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盗抢机动车负责人将上“黑名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30日 10:52   竞报 字号:

  新华社电 记者从公安部了解到,公安部在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中,部署严厉打击盗抢机动车犯罪活动,以遏制盗抢机动车案件大幅度上升的势头。

  公安部副部长张新枫介绍,公安机关将对非法买卖、改装、拆解、拼装赃车或出售零配件的企业和机动车交易市场,协调工商等有关部门予以重罚,对无照经营的予以取缔、关闭,对企业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给予法律惩处。对多次参与买赃销赃、窝赃、转移赃车的直接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建立收赃企业和负责人“黑名单”制度,向社会公开曝光。对一些销售赃车猖獗、已经成为赃车集散地的重点地区,公安部要挂牌督办,限期改变面貌。

(编辑:桑之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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