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涂梅)讨论已久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将在4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这是由国家商务部、发改委及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布的。
据了解,自施行之日起,品牌销售办法将适用于乘用车。国家有关部门在10月1日前将会对汽车经销商的经营资质进行检查。仅有营业执照而没有取得汽车制造厂认可的销售商将要退出市场。
有市场人士认为,欧洲汽车市场正在打破品牌专卖的做法,转向大卖场的销售模式,品牌销售是否适合我国汽车市场情况还有待考验。
(编辑:)
本报讯(记者涂梅)讨论已久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将在4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这是由国家商务部、发改委及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布的。
据了解,自施行之日起,品牌销售办法将适用于乘用车。国家有关部门在10月1日前将会对汽车经销商的经营资质进行检查。仅有营业执照而没有取得汽车制造厂认可的销售商将要退出市场。
有市场人士认为,欧洲汽车市场正在打破品牌专卖的做法,转向大卖场的销售模式,品牌销售是否适合我国汽车市场情况还有待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