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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交通卡补卡费下调近7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4日 07:58   京华时报 字号:

  工行承认下调与“喻山澜案”确有关联

  本报讯(记者陈琰 陈喆 王阳)记者从中国工商银行了解到,昨天开始,工行牡丹交通卡的补卡费用将暂时由之前的100元下调至30.80元。

  工行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坦言,工行此次下调牡丹交通卡的补卡费用与不久前发生的“喻山澜案”确有关联。至于“30.80元”是否为牡丹交通卡的成本价,这位负责人只表示,这是法院审判后认定的价格。银行对此将不发表任何评论。他介绍,工行北京分行目前正在重新研究制定牡丹交通卡的成本价,之后将报经物价部门进行审批。重新实施的收费标准将参照物价部门提供的标准执行。

  记者随后以客户身份拨通工行电话银行“95588”,接线员给记者的答复是,昨天起,牡丹交通卡补卡费用将暂时执行30.80元的收费标准。记者问到“在昨天之前补办牡丹交通卡的多余收费是否能够退回”这一问题时,接线员称,目前银行正在研究合理的解决方式,一定会给当事人一个满意的答复。并表示当事人可以通过拨打电话银行的方式给银行留下个人联系方式,以便于两方面沟通。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教授田小穹就此评论说,在一个个案的判决后,工行主动将补卡费下调到了30.80元———这是一件好事,说明工商银行尊重法院的判决,积极维护法律的尊严,也避免了对其他消费者的不公平。

  中国工商报记者喻山澜昨天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下调收费标准是必然的。但他认为30.80元的成本价格明显过高,“据我了解,这张卡的成本仅几元钱,科技含量颇高的第二代身份证的成本也才20元。”

  -相关链接·“喻山澜案”

  2003年7月,喻山澜在自己的牡丹交通卡丢失后,到工行宣武支行白纸坊储蓄所办理了补卡手续,并交纳补卡费100元。2004年4月,他以不当得利为由,将工行北京市分行和宣武支行告上法院,要求北京分行停止执行自定的收费标准,将新的补卡收费标准报请物价管理部门审批,并要求宣武支行返还不当得利及利息。2004年7月底,一审法院驳回了他的起诉。8月初,喻山澜上诉至市一中院。

  今年2月,北京市一中院做出判决:工行北京市分行宣武区支行应返还补卡费69.20元及利息。但一中院并未支持喻山澜要求工行停止执行牡丹交通卡补办收费标准的诉讼请求。

(编辑:童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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