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车一辆 政府补四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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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01月11日 10:25
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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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领取补贴流程
本报讯 (记者赵鹏)老旧汽车报废更新后,车主可拿到4000元的财政补贴金。昨天,市财政局、市商务局联合发布“北京市2004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专项资金的管理和发放办法”。
此次补贴的范围是,2003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拆解的,使用年限在8至10年之间(即注册登记日期在1992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期间)的大型载货、载客汽车。其中,大型载货汽车是指总质量在4500千克以上(含4500千克)的载货汽车,以及准牵引总质量大于4500千克的半挂牵引车;大型载客汽车是指乘坐人数(包括驾驶员)在19人以上(含19人)的载客汽车。没有动力装置的全挂车、半挂车则不属于上述大型载货、载客汽车范围。
财政部门提醒,车主应在4月4日前到中国民生银行和平里支行(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2号,业务咨询电话:64218715、64219325)办理领取补贴资金手续。补贴标准为每辆车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