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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民主奖--新交法立法听证会(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7日 14:19  中国汽车报
最佳民主奖--新交法立法听证会(图)

最佳民主奖--新交法立法听证会

  2004年9月初,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就新交法实施细则问题举行了听证会,来自社会各界的16名代表参加了听证会,并发表了不同意见。

  立法听证会制度早在2002年就写进了法律,近些年,全国各地都举办过各种听证会,北京就火车票涨价举办听证会;山东淄博市就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举行听证会;四川省政府就“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举行立法听证会。

  听证会虽多,但都比不上北京制定新交法实施细则时的听证会“火”,为什么火?社会压力大呀!

  有人为防止不小心出个交通事故,赔个倾家荡产,闹起了假离婚。同吃、同住、同劳动的夫妻生活方式一点没变,就是把值钱的房产、财产都划到不会开车的女方名下,自己名下只留一辆车。为的是万一摊上事,随你法院怎么判,就赔得起一辆车。有出租车司机认为自己整天就是和行人、机动车、道路打交道,新交法出台对自己是最不公平的。还有借机钻空子的,新交法出台后,社会上诞生了“专业碰瓷儿人”这个职业。一时间,老百姓反对声高,全国人大代表上书全国人大,甚至四川省高院上书最高院,建议修改新交法。

  民众的权利意识在不断成熟,政府意识到,如果不能制定出得“民心”的法律、法规,其效力将大打折扣。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的听证会开得真是认真,最后制定出的实施细则不但符合新交法精神,还最大限度地维护了机动车驾驶人的权益,成为各地效仿的榜样。李立铎

(编辑:赵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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