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记者张 煦) 国内首份自驾游合同昨天在重庆市签订,自驾游合同为自驾游套上了安全带。目前,北京尚未有针对自驾车游设计的合同文本。
昨天记者获悉,国内首份自驾游合同昨天在重庆市签订,第一家签合同的是博奥旅行社,同时,还有两家旅行社也开始试点。该市旅游局人士称,新合同从费用、违约责任、保险等多方面对自驾游进行约束,旅客将承担更多责任。如旅客在开车途中撞车谁来负责等问题。此外,旅行社必须有告知义务,在合同附加提示中,特别注明:旅行社应告知线路安排、景区、住宿等情况。
目前,北京市尚未有标准的自驾车游合同。旅行社与游客签订的合同为通用合同,只是增加一些备注。如司机的开车年限、车况、车辆的排气量等。旅行社通常会为游客上一份意外保险。如果发生事故,是旅行社责任,通常会出旅行社责任险。有旅行社人员称,专用自驾车游合同出台非常有必要。一来可以使旅行社责任与游客本身的责任更加明晰,也使得自驾车游的安全更加得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