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冬季用煤,山东省交通部门决定对运送电煤的货车开“绿灯”,对超载30%以下的运煤车辆,实行不查、不罚、不卸的政策。(12月8日《齐鲁晚报》)
现在是冬季用煤高峰期,为确保居民生活和经济发展不因煤炭供应受影响,出台政策鼓励运煤车辆多运煤,想法不能说不好,但“开绿灯”鼓励运煤车超载,我以为是很值得思量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了对超载车的处罚。现在山东交通部门的规定,明显违背这一法规。再者,治理超载是国家行为,现在还在治理期内,地方政府单独出台明显与国家相悖的政策,难保不会影响到治超的大局,对别的省市治超带来不利的影响。再退一步,即便这些都不成问题,但车子是流动的,煤也要从外地拉,超载运煤车在山东可以一路绿灯,但在别的省能否行得通呢?
高东海